• 索引号:
  • 001008003011001/2013-47777
  • 主题分类:
  • 综合类
  • 文 号:
  • 泰政办〔2013〕52号
  • 发布机构:
  •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3-04-23 10:11:04
  • 有效性:
  • 有效

关于在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调查认定工作中落实“四严四禁”规定的通知

泰政办〔2013〕52号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调查
认定工作中落实“四严四禁”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县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调查认定工作,根据全县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调查认定工作动员会精神,现就调查认定要求和纪律通知如下:
  一、调查认定要求
  (一)严格调查程序。各乡镇要严格按照“七步走”调查认定步骤,把分解数量、初选对象、调查核实、审定公告、录入数据、汇总分析、落实帮扶等七个环节的工作落实到位。要严格执行群众公议公推、初选对象公示、农户自愿申请、干部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调查认定新一轮低收入农户。
   (二)严格筛选对象。确定扶贫对象是落实帮扶举措的前提条件。调查人员要根据各村提交的《低收入农户申请表》和《扶贫重点村申请表》,深入低收入农户初选对象家庭开展调查,认真填写《低收入农户状况调查表》和《扶贫重点村调查表》,做到调查对象100%入户调查。各乡镇根据进村入户调查情况,依照相关文件规定的认定条件,对调查对象进行筛选,最终确定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名单,并予以公告。
  (三)严格调查内容。调查认定人员要针对调查表项目内容,逐一摸清低收入农户的家庭基本情况、生产生活情况、帮扶需求情况和扶贫重点村的基本情况、集体“三资”情况、产业经营主体等情况,全面摸排因病因残因灾因学致贫的特困农户、缺劳力缺能力缺资金缺资源致困的困难农户,掌握纯小农户、中老年农民、低技能农民工情况。
  (四)严格梳理举措。调查是基础,研究是关键。调查组要根据摸排情况,写出各行政村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调查汇总分析报告,认真研究,提出针对性帮扶建议。乡镇政府要在各调查组分析报告的基础上,写出本乡镇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调查汇总分析报告,提出帮扶举措,并上报县政府。
  二、调查认定纪律
  (一)禁止弄虚作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给调查人员施加压力,不得强令或授意调查人员篡改、编制数据,不得自行修改调查数据。要严守保密纪律,确保调查对象消除顾虑、如实申报、反映实情。所有调查表需经调查组长和调查人员签名、村委会盖章确认。绝不允许为了争取政策、为了照顾而把非低收入农户填成低收入农户。
  (二)禁止形式主义。调查人员要深入农村,深入低收入农户、困难户家庭,带着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农户面对面进行交流、调查。要严格按照调查表内容对初选对象开展调查,把调查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做到进农家门、问农家情、摸农家底、谋农家策。
  (三)禁止违规招待。严格执行村级零招待制度,调查人员一律不准接受村级公款招待、宴请及其他消费活动;调查人员工作餐就近安排在乡镇或社区食堂,严格控制用餐人数,与工作内容无关的社区领导和其他人员一律不陪同用餐,严禁大吃大喝。各社区、各调查组不得要求村级承担伙食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县财政将对调查认定工作经费予以补助。
  (四)禁止收受礼物。各调查组深入各村(户)开展工作时,要遵从轻车简从原则,不搞排场,减少陪同。调查人员不得参与有损于党员干部形象的活动,不得接受各种有价证券、纪念品、土特产。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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