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学习会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属各机关单位: 为更好掌握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政策规定,切实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贯彻落实,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新预算法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学习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专家讲解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二、时间、地点 会议于2015年4月7日(周二)下午 2:10在县委党校一楼阶梯室举行。 三、参会人员 1.县财政地税局财政系统全体干部,地税系统中层副职以上干部。重要岗位留1人值班。 2.邀请各乡镇财政办负责人参加7日上午9:30在县机关综合大楼7楼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3.邀请县直属各机关单位财务人员1人。 四、注意事项 请参会人员保持会场纪律,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并认真听讲做好笔记。 泰顺县财政局 2015年4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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