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各村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了切实完善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将《司前畲族镇中心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顺县司前畲族镇人民政府
2015年7月7日
抄送:县民政局
司前畲族镇中心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的目的
为保障敬老院收养人员人身安全,有效处理敬老院各种突发事故,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1.2编制依据
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卫生法》、《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浙江省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司前中心敬老院突发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敬老院收养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事故的预防工作。
1.4.2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预案演习等工作。
1.5应急预防体系
敬老院突发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司前畲族镇人民政府领导机关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专业协调指挥机构、应急救援队伍和敬老院组成。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乡镇综合办。办公室主任由综合办主任担任,翁海波为敬老院的安全员。
组 长:钟圣选
副组长:吴 枫
成 员:林永刚 翁海波 陶国庆 王晓惠 夏国梁 方宣春
雷宗华 沈亦锡
办公室电话:67611015、67613375
应急联系电话:67611015
主要职责:
钟圣选:负责对事故现场媒体活动的管理,协调和指导新闻报道。
吴 枫:负责重大事故抢险救灾的现场控制和处理,并提供救灾救济物资。
陶国庆:负责重大事故现场指导抢险救灾的综合组织、协调。
王晓惠:负责应急救援资金安排和拨付。
夏国梁:负责组织敬老院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林永刚、翁海波:负责事故区域的社会治安保障工作和交通秩序。负责地面火灾救援以及参与特大灾难事故组织人员转移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方宣春、沈亦锡、雷宗华:负责火灾抢救工作
3.运行机制
3.1预防与预警
3.1.1加强预防,建立突发事件隐患资料档案。
建立敬老院资料档案,经常排查安全隐患,尽力早发现、早预防、早消除,并记录在案,重点防范。
3.1.2明确责任,重点防范和治理整改。
本着“预防为主,重点突出,标本兼治”的原则,开展安全事件的假设、分析和评估工作,制定完善单位应急处置预案。
3.1.3预警启动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敬老院发生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5人以上的,急性中毒10人以上,或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以及其它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安全事故。
3.2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告
敬老院发生突发事故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镇政府、县民政局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3.2.2先期处置
事故发生单位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置,积极抢救。
3.2.3应急响应
1、敬老院发生安全事故,启动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司前畲族镇人民政府为本辖区敬老院发生突发事故应急处理的主体。
3.2.4指挥与协调
镇人民政府接到突发事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及时向县政府及县民政部门汇报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
3.2.5应急结束
经专业技术组鉴定突发故事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县政府撤销划定的事故险区,应急响应结束。
3.3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3.1火灾安全事故
(1)敬老院要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火险隐患情况,加强对有关人员的教育培训,防患于未然,警钟长鸣。
(2)发现火警苗头立即呼救(发现者是第一责任人),立即参加现场救灾,并报告敬老院安全事故组织机构。
(3)若发现重大火警时,应立即呼救,并立即拨打或托人119报警电话。
(4)迅速疏散敬老院院民及职工,撤离到安全区域。
(5)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设施,防止火势蔓延。
(6)情形严重的,应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民政部门报告。
(7)发生火灾的扑救措施:(一)一旦发生火灾,各地应按照“打早、打小、打了”的扑救方针集中力量把火势控制在最小范围,直至全部扑灭。(二)把火情报告领导,马上组织力量,赴火场扑救。(三)火灾所在地及火灾现场保持通信联络,掌握火情并报告给有关领导,以确定扑救战略。
(8)在扑救火灾时,要实施有效扑救,又要避免人员伤亡,采取以下办法:(一)火灾初期尚处于低能量时,可采用人海战术,以点灭火办法,实施直接扑火,做到打早,打小,打了。(二)火灾已形成高能量时,按牺牲局部、保存整体、实行局部分割,防止蔓延,以间接扑救为主。(三)火灾扑灭后,必须组织人员全面检查火场,完全彻底干净地消灭余火,并留人员看守,以防火灾复燃。但一定要清点扑救人员名单,防止人员伤亡。
3.3.2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应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必须做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2)严格把关食品原料的进货渠道,做到卫生、安全、可靠。从业人员必须规范操作顺序,定期进行自查整改。
(3)发现在院民及职工有类似中毒的症状时,迅速送医院诊治。
(4)有关人员须做好所食用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
(5)若事故严重,应迅速向县民政局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3、3煤气中毒安全事故
(1)要注意锅炉年检,避免发生锅炉爆炸,另外,锅炉房的门不要和院民房间贯通,避免煤烟飘进房间发生中毒。
使用石油液化气罐做饭时,要定期检修气罐,避免液化气罐泄露,发生中毒及火灾爆炸事故。
(2)要加强室内通风,尤其是气候异常、气压低、空气不畅时,更要加强通风。
(3)选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定点进行巡查尤其是夜间,发现险情及时处理。
(4)发现有中毒现象立即呼救,打开门窗通风,并拨打或委托他人拨打120请求援助。
(5)若事故严重,应迅速向乡镇政府及民政局汇报
3.3.4外来暴力侵害安全事故
(1)如有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者,应及时联系公安人员,将闯入者驱逐出住处。
(2)发出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3)对受伤在院老人、职工及时救治。
(4)若事故严重,应迅速向县民政局汇报。
3.3.5其他突发安全事故,按照本预案第3、2条规定处理。
3.3.6本预案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3.3.7本预案由司前镇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 司政〔2015〕89号2015年司前中心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