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103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16〕112号)精神,引导推进全县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立完善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健全中医药健康服务政策、规范和标准,中医药健康服务提供能力大幅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技术手段不断创新,中医药健康服务产品更加丰富,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环境更加优良,城乡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健康素养、健康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能力。
1.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夯实以县中医院为主体,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为基础,中医门诊部、诊所为补充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推进县中医院标准化建设,加快落实泰顺县中医院整体迁建工程,到2020年,达到三级乙等中医医院水平,实现每千人口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达1.0张。推进县人民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中医药科室建设,到2020年争取申报创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1家。持续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中医药人员和设备配置,到2020年争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站中医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居民有0.4-0.6名合格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站设立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在“十三五”期间明显提升,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总量比例力争达到30%。到2020年创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并通过复评,为我市申报创建全国地市级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打好基础。
2.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在制订我县医疗机构“十三五”发展规划时为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预留空间,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一批特色鲜明和具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的中医医疗机构,优先发展中医专科医院和诊所。鼓励公立中医医院与社会力量以合资合作的方式探索举办新的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鼓励有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推动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规范建设和连锁发展。
3.创新中医医疗机构服务模式。推动“互联网+”中医医疗,利用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供在线预约、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便捷服务。深入实施“双下沉、两提升”工程,推进省市优质中医医疗资源下沉,鼓励探索中医医疗集团试点。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开展融医疗、康复、预防于一体的全链条服务模式、多专业联合诊疗模式和多种中医药方法综合应用治疗模式。
(二)积极发展中医养生养老康复服务。
1.发展中医养生保健产业。鼓励企业开发以经络理论为基础的中医养生保健器械产品和以中药材为基础的保健食品、药膳产品,做大做强中医药养生保健产品市场。加强对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人员、技术、产品的规范管理,鼓励社会力量开设非医疗性中医养生保健机构。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规范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到2020年,我县完成中医药资源普查,并完成标本制作和规划文本,努力建设一批中医药养生基地,鼓励集团化发展和连锁性经营。
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在县中医院、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医治未病,并设立治未病中心2家,积极规范开展中医健康体检和中医健康干预调理等服务;乡镇卫生院重点开展公共卫生中医药服务,提高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管理率。鼓励保险公司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治未病等相关保险产品及服务。
2.发展中医药特色养老服务。以开展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鼓励社会力量投资设立中医药健康养老特色护理院、疗养院,着力推进医养结合的新型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开展协议合作, 建立健全协作机制,面向老年人提供上门诊视、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开展融合中医特色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支持建设具有中医特色的老年康复中心、老年医院。鼓励中医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合作试点,鼓励探索使用移动终端、穿戴式智能终端等信息设备,优化中医药医养结合服务,发展社区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模式的医养结合服务。
3.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特色康复机构。鼓励设立中医特色康复医院和疗养院,加强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增加康复床位数量。推动残疾人康复机构与中医医院合作,探索开展康复机构与中医医院合作试点。
(三)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
1.扎实推进中医药继承。发挥县中医药学会职能,积极开展畲族医药文化研究,挖掘我县历代中医药名家学术理论、流派及学说,总结当代名中医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挖掘、征集、整理散落民间的偏方、技艺,鼓励组织编撰出版中医药学术著作。鼓励医疗机构发展师承教育,探索和强化不同层次的中医药师承教育。
2.繁荣发展中医药文化。加强中医药文物、古迹的保护利用和传统中医药文化基地建设。推动中医药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创作中医药文化创意产品和文化精品。鼓励社会力量建设中医药博物馆、中草药博览园等。加强中医药知识普及,将中医药文化知识纳入中小学地方特色课程。建立中医药科普宣讲团,举办中医药文化大讲堂,推进中医药文化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
3.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以发展中医药生态经济、弘扬中医药文化为重点,打造具有泰顺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旅游品牌,到2020年底前争取申报创成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2个。整合我县中医药行业力量,努力打造中医药基地、养生养老等中医药特色旅游路线。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县政府负总责、牵头部门抓总落实、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
(二)落实政策扶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16〕112号)等精神,落实中医药健康服务在市场准入、规划布局、用地保障、投融资、财税价格等方面的政策。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按照我县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具体方案或专项行动计划,有序推进我县中医药健康服务落地。
(三)强化人才支撑。鼓励引进中医药高端技术人才。加快培养具有中医药知识和技能的健康管理师、按摩师、康复理疗师、公共营养师等专业人才。整合我县医疗资源,培养基层适用性中医人才。落实中医执业医师多点执业政策,推进中医专业技术人员多点执业。
(四)加强科技协同创新。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体系,促进产学研联合。加强中医药理论创新和适用技术的研究应用,推进中医药领域重大科技创新,推广应用科技成果,支持建设中医药健康服务科技创新平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积极培育中医药健康服务科技示范企业。
(五)严格行业监管。落实中医药相关统计制度。建立中医药健康服务监管机制,推行属地化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虚假宣传中药、保健食品、医疗机构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不良执业记录制度,将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诚信经营管理和执业情况纳入统一信用信息平台,引导行业自律。
(六)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弘扬大医精诚理念,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推广普及太极拳、五禽戏、六段功、八段锦、健身气功等中医养生运动。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型媒介, 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