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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泰顺县罗阳镇鹤巢小学(农民工子弟学校)扩建工程立项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6-05-11 15:03:55 浏览次数: 来源: 县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 ]

泰发改审〔2016〕9号

关于同意泰顺县罗阳镇鹤巢小学(农民工子弟学校)扩建工程立项的批复

泰顺县罗阳镇鹤巢小学:

你单位《关于要求泰顺县罗阳镇鹤巢小学(农民工子弟学校)扩建工程立项的报告》和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 项目建设必要性

随着我县“小县大城关”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城镇化进程逐年加快,我县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与日俱增,罗阳镇鹤巢小学原有学校占地小,校舍紧张、办公、教学及配套设施陈旧,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教学需求及师生活动需要,因此该项目扩建十分必要。

二、 项目选址

本项目选址泰顺县新城片区JY-01-08地块。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建设规模2791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3287.24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12806平方米)。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规模6874.85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开挖及场地平整,校区围墙与校园主入口的校门和入口广场建设,教学楼和露天讲堂建设,部分道路、广场与绿化等。二期建设规模21042.67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教学区的教学综合楼、行政办公楼及图书馆、报告厅建设,操场建设,球场建设,风雨操场建设,原校舍拆除及食堂建设,部分道路、广场与绿化建设等。按照浙江省Ⅰ类完全小学标准建设。

四、 项目业主及建设工期

该项目业主为泰顺县罗阳镇鹤巢小学,总建设周期为52个月。

五、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6068万元。建设资金为争取上级各类资金及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特此批复

2016年5月11日

抄送:县府办、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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