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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1008003011001/2017-5052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号:
  • 泰政发〔2017〕0号
  • 发布机构:
  •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7-01-25 09:05:14
  • 有效性:
  • 有效

泰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泰政发〔2017〕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顺县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认真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温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提高温州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温政办〔2014〕137号)和《泰顺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泰政发〔2016〕28号)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始终坚持“立德树人”的育人思想,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全面科学的质量观,紧紧围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主线,进一步解放思想,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深化课程改革,着力破解全县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的制约因素和瓶颈问题,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推动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升,全力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

二、工作目标

经过五年(2016-2020)的努力,进一步解放思想,破解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难点,消除障碍,补齐短板,努力实现教育教学质量大幅提升。引导形成尊师重教氛围更加浓厚、教育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师资队伍建设更加强化、教育质量目标更加明确、教职工工作热情更加积极的良好发展局面。力争到2020年全县教育教学质量总体达到全市中等以上水平。

三、主要措施

(一)全力推动改革创新管理机制

1.推行校长职级制,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完善管理体制,改革提升用人机制,引导形成校长“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流动能进能出”的良好氛围,促进中小学校长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完善校长岗位的考核、激励和选拔机制,进一步提高校长的课程领导力,培养一支精通教育、善于治校的高素质校长队伍,造就一批具有强烈质量意识和强大质量管理能力的专家型、学者型的名校长。强化校长在学校管理中的核心地位,扩大学校办学的自主权,充分调动中小学校长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校长的开拓创新精神,进一步增强校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办出学校特色和自我发展的能力、活力,全面提升素质教育发展水平。

2.优化联合办学机制,促进公办、民办高中之间的竞争与合作,进一步提升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着力突破我县高中教育质量提升瓶颈,有效应对每年将近前100名优秀初中毕业生外流和周边县(市、区)民办高中教育快速发展等压力。县教育局负责建立竞争机制,吸引优质生源,2016年起泰顺中学和育才高中从高一开始进行两校合作办学,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引进名优教师、补助优秀学生、奖励两校联考与高考成果等。县教育局每学期对两校进行联考联评,实施过程跟踪管理,激发内在潜力,努力实现双一流大学录取人数明显提升,争取实现北大、清华录取零的突破。

3.深入开展学校发展性评价工作,撬动学校内涵发展。整合学校工作目标考核、学校领导及班子考核、教师工作绩效考核为一体,搭建学校、校长、教师捆绑发展的教育综合性改革平台,学校发展性评价结果作为确定学校学年度教育教学质量奖金额度的主要依据,评价结果优秀的校长优先重用,对评价结果倒排的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各校要制定出台教师发展性评价制度,将评价结果与教师绩效工资、发展性评价专项奖金分配直接挂钩。不断增强学校可持续发展能力,使学校最终发展成为各具特色的办学主体,即学校发展基础规范,发展内涵有特色有亮点。

(二)全面推进学校各项管理工作

1.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从“根植家国情怀、培育文明教养、强化责任意识、树立理想志向”四大途径入手,创新德育形式,丰富德育内容,不断提高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德育工作的层次化和整体化。根据中小学德育工作规律和学生身心成长特点,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社会实践,强化能力培养,在全县中小学广泛开展“四品八德”教育,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使广大学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大力实施名师培养工程,着力打造骨干教师、校长、班主任三支队伍。充分发挥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多措并举加快骨干教师梯队建设。按照我县“人才新政十条”相关政策,拓宽人才引进思路,加大错时引才和人才引进的力度,吸纳优秀人才充实队伍,培养学科教学领头雁,进一步调整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全面落实省、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各项举措和政策待遇,促进优质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一线的强大教师队伍。

3.完善教育质量评价机制。全县三至九年级每学期期末考试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统一质量监测,组织网上阅卷,进行精细诊断评价。科学合理利用质量监测结果,加大学业质量在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中的权重地位,突显学校抓质量的核心工作。质量监测采取试卷测试和问卷调查相结合方式,改变以学业成绩为单一评价标准的片面质量观,发挥品德发展、身心健康、学习生活幸福等非智力因素对学生全面发展的促进作用。

4.深化学校课改工作,提高课堂效率。把义务教育课程改革作为当前教育改革的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把准课程改革的正确方向。加强学校顶层设计,制定科学合理的学校课程方案和课程建设规划,以及选课走班、教学管理、评价改革等配套措施。配齐配强教研人员,建立专兼职教研队伍,加大课堂教学改革的力度,建构“以学为中心”的有效教学方式,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和深度学习,提高课堂教学的思维含量。加大课改经费投入,提供拓展性课程开发实施必要的经费,建设与完善配套教学设施设备,为学校深化课程改革提供基础保障。

5.优化职业教育结构,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推进校企一体化育人模式,加强中高职衔接,全面实施中职课改工程,探索开设“升学实验班”,拓宽中职升学渠道,提高升学比例,重点提高“升本科”比例。全力办好泰顺石雕艺术学校,推行产教研为一体的模式,打破常规聘请“能工巧匠”,通过“现代学徒制”和“项目教学法”等方式,培养一批“赏石擅刻”的石雕专业人才,促进泰顺石产业发展。

6.推进民办教育综合改革,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加快研究制定《泰顺县关于促进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泰顺县公共财政补助民办教育的实施办法》,推进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积极推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加大扶持力度,提升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水平,促进公、民办幼儿园均衡发展,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到公平、优质的学前教育资源。

四、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1.建立教育事业发展综合协调机制。成立县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任副组长,在县教育局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教育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建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开展对全县教育教学质量的监督、检查、评估、指导。

2.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县、乡镇两级综合协调机构。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将其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大对教育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县、乡镇两级要组建或健全教育事业发展协调委员会,定期研究教育发展方面重大工作,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主要困难与问题,有效形成全县上下齐抓共管教育、干部群众人人关心教育的社会氛围。

(二)经费保障

1.加大教育经费投入,依法确保教育投入“三个增长”。进一步完善学前、义务、高中、成人等教育的经费保障机制,把设备更新与添置、职业教育等专项经费全部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并列入每年财政预算,切实保障各类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快速发展。

2.为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各项机制改革创新,保障教育质量提升专项经费每年安排150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测、教育教学质量奖励、育才高中招收公费生的学费差额补助、每学期两所高中联考结果的奖励和招考、联考试卷命题、考务组织、阅卷分析等劳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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