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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1008003011001/2017-4985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号:
  • 泰政发〔2017〕29号
  • 发布机构:
  •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7-03-30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CTSD00-2017-0004

(有效)泰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

CTSD00-2017-0004

泰政发〔2017〕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县体育产业发展,有效促进体育消费,不断满足群众多样化体育需求,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19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6〕3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增进人民福祉、提高健康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实施“生态立县、旅游兴县”战略,以“体育让生活更美好”为主题,以争创百丈时尚体育小镇为主平台,以加快发展运动休闲产业为主旋律,创新体制机制,激发社会力量办体育的积极性,促进体育产业与相关产业互动与融合,延伸产业链,推动我县体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加强政策扶持引导,培育多元市场主体,激发体育产业市场活力。充分挖掘和整合全县自然、生态、人文和旅游等资源,促进体育与文化、旅游的互通和联动,大力发展健身休闲产业、体育赛事产业和体育旅游产业。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10亿元,体育产业增加值在全县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达到1.6%;围绕创建百丈时尚体育小镇,谋划打造全国水上国民休闲运动中心;创成全国象棋之乡;争创国家级山地户外运动精品线路;创成省级体育运动休闲基地;培育和打造1-2个具有国内影响力的单项特色体育赛事;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全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40%以上;提高大众健身和消费意识,城乡居民国民体质合格率达到95%以上;推动体育旅游、体育竞赛表演、体育场馆服务、体育培训、体育健康服务等业态快速发展,“体育健康旅游养生胜地”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二、主要任务

(一)鼓励社会力量办体育。完善政府购买体育服务政策。大力发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体育社会组织,将适合由体育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承办的事项,交由体育社会组织承担。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利用荒山、荒地和改造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建设体育健身场所。

(二)培育多元主体。用足用好省、市、县体育产业专项引导资金,通过政府购买、信贷支持、加强服务等多种形式扶持中小微体育企业发展。推动体育社会组织实体化发展,开展体育社会组织等级评定。大力培育体育中介机构,充分调动体育中介机构的市场积极性,推动体育市场各类资源有序流动。

(三)优化产业布局。组织开展山水运动资源、民族传统体育资源调查,摸清发展体育产业的自然、人文基础条件。打好泰顺生态牌,充分利用森林、湖泊、山地等独特的自然资源和传统体育人文资源,打造各具特色的体育产业集聚区,策划包装、培育一批具有比较优势、市场前景好的体育产业项目。围绕县城公共体育资源,以大众健身为主题,打造充满活力的运动之城。充分利用公园绿地、空置场所,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健身休闲设施,形成城镇15分钟健身圈。以体育中心为基础,谋划打造健身休闲服务综合体。同时,大力发展全县体育信息咨询、体育表演、体育培训、体育宣传和体育创意产业。围绕飞云湖独特的水体自然资源,继续引进国家、省级水上运动项目入驻,扶持水上运动俱乐部发展,培育和打造体育康复、体育观光、体育地产、体育养生项目,建好用好环飞云湖绿道慢行系统,做好时尚体育小镇文章,谋划打造全国水上国民休闲运动中心。同时,围绕开发畲族文化和九峰省级风景名胜区、承天氡泉省级自然保护区资源,以亲子乡村度假、户外运动、养生休闲为主题,培育各具特色的体育产业集聚区。积极打造全县生态运动休闲体验圈,结合智慧城市、绿色出行,充分挖掘水、陆、空资源,通过全县森林古道、交通绿道,连接各类文化旅游资源(如廊桥、古民居、红色资源、其他文保单位)和运动休闲基地(如漂流、露营、攀岩、瀑降、滑草、室外游泳池、垂钓、亲子运动、山地自行车赛道、户外拓展项目等),谋划打造全县步道系统和自行车路网,鼓励以此为基础同步建设一批山地户外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自驾车房车营地、运动船艇码头、航空飞行营地等健身休闲设施,并依托电子与实物标识网络系统进行宣传营销,努力打造国家级山地户外运动精品线路。

(四)加强体育赛事活动营销。打造以廊桥文化为主题的户外运动节,培育以户外知识与技能为主题的户外体验探险活动,创办以山地户外运动和户外产业交流为主题的论坛。以体育中心为载体,组织举办羽毛球、排球、篮球、乒乓球、游泳等高级别赛事,充分发挥大型体育赛事的眼球效应。积极打造全国象棋棋后赛、百丈水上系列高级别赛事、环浙江自行车公开赛、古道马拉松、毅行等品牌赛事。

(五)促进融合发展。促进体育与旅游、文化、教育、健康、农业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推进省级、市级运动休闲旅游示范基地、精品线路和优秀项目创评。支持和引导有条件的旅游景区拓展体育旅游项目,鼓励旅行社结合健身休闲项目和体育赛事活动设计开发旅游产品和路线。支持形式多样的体育题材文艺创作。支持教育实践基地挖掘、开发户外运动项目。促进康体结合,加强体育运动指导,推广“运动处方”,发挥体育锻炼在疾病防治及健康促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支持各类农业特色产业园开展户外拓展运动项目。支持企业和各类机构复合式经营体育、文化、旅游等相关项目,打造集健身休闲、旅游观光、体育体验等为一体的新兴业态。大力支持“互联网+体育”产业发展,鼓励企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模式推广体育产品信息和健身消费资讯;加强体育场馆智能化建设,完善网上场地预订、门票销售、信息查询、健康指导等服务。

(六)营造健身氛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鼓励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利用微信、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体育运动知识,推介各类体育运动场所和消费信息,鼓励利用各类社交平台互动交流,提升消费体验。引导科学健身,在各单位实行工间健身制度,鼓励单位为职工健身创造条件。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作用,加强居民体育技能培训,激发群众参与体育活动的热情。鼓励实施学生课外活动计划,确保学生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养成终生参加体育锻炼的习惯。

(七)扩大市场供给。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体育公园、中小型体育场馆、公众健身活动中心、户外多功能球场和健身步道等场地设施。制订足球运动场地设施建设规划,把兴建足球场纳入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推动企事业单位和符合开放条件的公办学校体育设施免费或者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创新场馆运营机制。推进公共体育场馆产权制度改革,积极采用“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体育场馆建设运营新模式,尝试通过PPP、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等模式开发运营体育场馆,实现体育健身与演出、商贸等上下游关联业态融合发展。

三、政策措施

(一)财政和金融扶持政策。积极组织申报浙江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项目。积极落实运动健身消费补贴政策。成立县级体育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每年安排资金不少于50万元,并根据体育产业发展状况适时提升专项引导资金总体规模;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体育产业项目,包装推介国家级体育品牌基地和省市运动休闲旅游示范基地、精品线路和优秀项目,培育一批小微体育企业。

(二)税费优惠政策。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体育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体育组织取得的收入,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体育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以及创意和设计费用等,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体育场馆自用的房产和土地,享受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提供体育服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3%征收率计征缴纳增值税。体育场馆等健身场所的水、电、气价格不高于一般工商业标准执行。

(三)土地与城乡规划政策。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保障体育场地设施土地供给。在编制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预留土地空间,对体育设施建设用地予以支持。县发改、土地、住建、体育等部门要根据国家关于新建居住区和社区需按室内人均体育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体育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的规定要求,联合研究制定具体方案,从规划、立项、审批、建设、验收等各个环节保证政策落地执行,发挥实效。在符合规划与安全标准的前提下,鼓励利用闲置厂房、仓储用房、传统商业、农村闲置房等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兴办体育产业,探索“三改一拆”中的旧住宅、旧厂房改造为体育场地设施。对使用荒山、荒地建设的健身休闲项目,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利用现有健身休闲设施用地、房产增设住宿、餐饮、娱乐等商业服务设施的,经批准可以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健身休闲项目建设用地。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参与健身休闲项目。

四、组织实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成立县体育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体育局)。建立百丈时尚体育小镇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分析、通报创建工作情况和问题,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将体育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组织协调,提高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体育产业发展。

(二)加强行业管理。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加强对体育经营活动特别是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技术指导、安全保护。对于滑雪、游泳、潜水、攀岩等高危险体育项目,加强审批和日常监管。对于户外拓展、漂流等与体育关联度高的项目,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与配合,重点监督相关资质人员到位和日常例行安全巡查,力保体育场所安全运营。加强体育社会组织、体育企业、从业人员的诚信建设,打造体育产业发展健康环境。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提高公共体育产品供给能力,对符合我县体育产业发展方向的体育产品、服务、项目和企业,采取贷款贴息、项目补贴、政府重点采购、后期赎买和后期奖励等方式给予扶持。

(三)加强督查落实。各乡镇、县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实施。县发改局、县体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落实本实施意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重大事项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附件:泰顺县体育产业发展重点任务推进项目分解表

                         泰顺县人民政府

                         2017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泰顺县体育产业发展重点任务推进项目分解表

序号

重点任务

推  进  项  目

责任部门(第一序位为牵头单位)

时间要求

1

培育多元主体

1.充分发挥县体育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引领带动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培养体育人才、建设体育设施、举办赛事活动。

县财政局

县体育局

持续实施

2.开展体育社会组织等级评定工作。

县民政局

县体育局

持续实施

2

品牌

创建

3.打造“体育健康旅游养生胜地”。

县体育局

县风景旅游局

县卫生计生局

持续实施

4.打造“国家级山地户外运动精品线路”。

县体育局

持续实施

5.创建百丈时尚体育小镇,谋划打造“全国水上国民休闲运动中心”。

百丈镇政府

县体育局

持续实施

6.以县体育中心为基础,谋划打造“健身休闲服务综合体”。

县体育局

持续实施

7.创建“全国象棋之乡”。

县体育局

县象棋协会

持续实施

8.打造“省级运动休闲基地”。

县体育局

2017年3月启动

3

促进融合发展

9.不断推进省级、市级运动休闲旅游示范基地、精品线路和优秀项目创评。

县体育局

县风景旅游局

持续实施

10.支持形式多样的体育题材文艺创作。

县体育局

县文广新局

2017年3月启动

11.支持教育实践基地挖掘、开发户外运动项目。

县体育局

县教育局

2017年3月启动

12.加强体育运动指导,推广“运动处方”,发挥体育锻炼在疾病防治及健康促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县体育局

县卫生计生局

持续实施

13.支持各类农业特色产业园开展户外拓展运动项目。

县体育局

县农业局

2017年3月启动

4

扩大市场供给

14.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体育公园、中小型体育场馆、公众健身活动中心、户外多功能球场和健身步道等场地设施。

各乡镇政府

县体育局

持续实施

15.制订足球运动场地设施建设规划,把兴建足球场纳入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

各乡镇政府

县体育局

持续实施

16.推动企事业单位和符合开放条件的公办学校体育设施免费或者低收费向社会开放。

各乡镇政府

县教育局

县体育局

县财政局

县公安局

持续实施

17.积极打造全国象棋棋后赛、百丈水上系列高级别赛事、环浙江自行车公开赛、古道马拉松、毅行等品牌赛事。

县体育局

持续实施

5

营造健身氛围

18.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鼓励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县财政局

县体育局

持续实施

19.开辟体育宣传专题专栏,引导大众树立科学健身理念、培养健康生活方式、培育体育消费习惯。

县委宣传部

县体育局

县广播电视台

持续实施

20.各单位实行工间健身制度,鼓励单位为职工健身创造条件。

县总工会

县直机关工委

县体育局

2017年3月启动

21.实施学生课外活动计划,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

县教育局

县体育局

持续实施

6

扶持政策

22.积极组织申报浙江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项目。

县体育局

各乡镇政府

持续实施

23.积极落实运动健身消费补贴政策。

县体育局

县财政局

2017年3月启动

24.每年安排县体育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不少于50万元。

县财政局

县体育局

持续实施

25.研究制定具体方案,落实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室内人均体育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体育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的要求。

县发改局

县国土资源局

县住建局

县体育局

2017年3月启动

26.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体育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提供体育服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3%征收率计征缴纳增值税。

县国税局

县财政局

县体育局

2017年3月启动

27.体育场馆等健身场所的水、电、气价格不高于一般工商业标准执行。

国网泰顺县供电公司

县自来水厂

县体育局

2017年3月启动

28.支持利用荒山、荒地土地建设的健身休闲项目,利用现有健身休闲设施用地、房产增设住宿、餐饮、娱乐等商业服务设施。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参与健身休闲项目。

县国土资源局

县住建局

县体育局

2017年3月启动

7

健全工作机制

29.建立百丈时尚体育小镇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县府办

百丈镇政府

县体育局

2017年3月启动

8

加强行业管理

30.完善市场监管体系,重点加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安全监管。

县体育局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持续实施

31.对于户外拓展、漂流等与体育关联度高的项目,重点监督相关资质人员到位和日常例行安全巡查,力保体育场所安全运营。

各乡镇政府

县体育局

县风景旅游局

2017年3月启动

9

加强督查落实

32.对落实本实施意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重大事项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县发改局

县体育局

2017年10月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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