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7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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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安监所: 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有效推动全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根据上级有关工作部署,现就做好我县2017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 二、活动时间 2017年4月24日至4月30日。 三、重点宣传内容 1.《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标准; 2.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 3.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4.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 5.职业病患者的工伤保险待遇; 6.常见职业病防治科普知识,职业人群健康促进等。 四、宣传方式 各乡镇安监所要采取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宣传优势的同时,积极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平台新载体,广泛宣传和使用推荐宣传用语(见附件1),集中传播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知识,实现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的通俗化和普及化;将职业卫生监管服务与宣传活动有机结合,注重互动式宣传与参与式宣传相结合,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格局,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职业病防治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宣传活动作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确保宣传周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乡镇安监所要积极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和配合,利用好各种公益性媒体平台,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 (三)突出重点,力求实效。要围绕宣传主题,针对辖区内的重点职业病危害、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深入企业密集地和流动人口密集区开展宣传活动。同时,要将宣传周活动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四)认真总结,积累经验。活动结束后,各乡镇安监所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及时整理成功做法,分析存在问题,并于5月7日前将活动总结及统计表(见附件2)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报县安监局综合科。联系人:吴英敏,联系电话:67599715,电子邮箱:248307053@qq.com。 附件:1.2017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
2.2017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泰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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