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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10 11:03:10浏览次数: 来源:县府及县府办 字体:[ ]

泰安监管〔2017〕16号

各有关乡镇安监所:

为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持续保持我县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根据温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温安监管〔2017〕27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2017年泰顺县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联系人:赵伟,联系电话:67598951)

泰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7年泰顺县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为我县矿山的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矿山安全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浙江省2017年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和温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温安监管矿〔2017〕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全面防范遏制一般事故这一目标,按照“全面排查、重点治本、科学管理”的隐患排查治理要求,积极推进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强化对重点隐患、重大问题的排查治理,提升隐患排查治理水平。

二、重点工作任务与工作目标

(一)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矿山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不发生死亡事故,确保全县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二)全面推进矿山规范化、机械化、信息化、科学化建设,提升矿山本质安全水平,降低整体安全风险。

(三)积极推进矿山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取得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三、隐患排查治理重点

以下17项隐患作为2017年排查治理的重点:

(一)露天矿山

1.边坡坍塌隐患

(1)台阶式开采不规范。台阶高度大于机械最大挖掘高度的1.5倍或超过设计规定;工作平台宽度小于设计规定。

(2)小型露天采石场分层开采不规范。分层开采的总高度超过60米或分层高度超过20米;凿岩平台宽度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工作边坡角不符合设计要求。

(3)边坡管理不符合要求。最终边坡没有按设计要求留设;危险边坡没有落实可靠的安全防护和监测监控措施;高边坡(高度在200米)未落实在线监测监控措施。

2.爆炸事故隐患

(4)矿山生产作业现场爆破器材临时存放、运输不符合有关规定。

(5)爆破作业时,没有按照规定发出爆破信号(包括预警信号、起爆信号、解除信号)、实施爆破警戒、撤离爆破警戒范围内无关人员。

(二)地下矿山

3.井下透水隐患

(6)采矿影响范围内存在老空水、岩溶水,但没有采取探放水等可靠的事故防控措施。

(7)矿山图纸不全、图实不符,采空区及积水情况不明。

(8)地表大型水体、河流与矿井存在明显水力联系,或者地面洪水、泥石流有可能通过井巷、采空区及塌陷区进入井下。

4.火灾隐患

(9)井下(包括井口)没有实施动火管制,井下动火作业没有制订并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10)主要开拓巷道支护、永久密闭采用木头等易燃材料。

5.中毒窒息隐患

(11)独头掘进巷道或独头采场超过6米,没有采取有效机械通风。

(12)矿井没有采取可靠的机械通风,导致井下采掘作业场所、硐室、巷道风量不足或者有毒有害气体超标。

(13)井下没有按照规定配备、使用自救器和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

6.大面积冒顶片帮隐患

(14)采场(有人员进入的)、硐室、巷道,顶板暴露面积超过设计允许的最大暴露面积,或者超过顶板自稳能力,又没有采取可靠的支护措施。

(15)开采破坏设计留设的采场内矿柱、采场之间矿柱及矿山之间保护矿柱。

(16)大面积采空区(主要指不能长期保持稳定的采空区)没有按照规定处理,危及作业场所、地表居民、地表重要设施安全。

(三)其它

(17)职工宿舍、办公楼及其它重要设施受到洪水、泥石流、采空区安全威胁。

四、隐患排查治理主要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矿山企业的主要工作内容和要求

1.以重大事故隐患和本方案确定的重点隐患为主要对象,为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风险分析。

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全面隐患排查。由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带队,组织安全、技术、生产部门等相关人员,开展全面隐患排查,并对照国家法规标准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即将下发的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识别出矿山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一般隐患。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落实防范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及时予以排除。对一般事故隐患,要落实人员、措施,限期完成整改。

开展一次安全风险评估。矿山企业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有关专业机构,对矿山开展一次风险评估,查找系统和设备设施及作业环境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提出并落实防控措施,防止重大风险转变为重大隐患。评估要形成书面报告。

2.全面开展矿山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形成有效的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矿山企业要结合安全标准化工作,全面开展矿山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制定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落实全员、全过程的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形成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治理的内在机制。具体要求有:

一是矿山安全检查人员或安全管理人员、值班领导,每班应对矿山现场进行一次事故隐患排查,及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填写安全生产管理(检查)日记。

二是生产作业班组的班组长及其他各作业岗位人员,在班前、班后及生产过程中,必须开展作业场所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或采取防范措施,并将重要情况进行报告、交班,填写班组、岗位隐患排查治理记录。

三是矿山技术人员要及时准确测绘矿山、尾矿库图纸,收集基础地质资料,开展相关技术监测、检查,并根据图纸资料、监测数据,对顶板、井下涌水、总平面布置及相关生产系统等可能存在的隐患,进行经常性的分析排查,并提出治理措施。

3.全面完成淘汰落后任务,积极应用先进技术和装备,推进规范化、机械化、信息化、科学化建设,提升隐患治理水平,降低矿山整体安全风险。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的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全面淘汰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

根据矿山特点,积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地下矿山应积极采用撬毛台车、铲运设备、凿岩台车、矿用三合一便携式气体检测仪及采空区充填等装备和技术。露天矿山应积极采用多功能破碎清塞机、高陡边坡安全监测技术、破碎生产线自动化技术。尾矿库应积极推行一次性筑坝、在线监测技术,并创造条件开展尾矿综合利用。

按照温州市安委办转发的《浙江省第二批矿山重点县安全生产攻坚克难工作方案》(温安委办〔2017〕11号)的有关要求,深入开展矿山规范化、机械化、信息化、科学化建设。

4.积极推进矿山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

相关企业按照下列要求开展工作:

一是全面开展风险辨识。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组织专家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

二是评定各岗位、区域安全风险等级。根据相关标准,结合企业实际,确定矿山内部各生产区域、岗位的安全风险级别。大型露天矿山和地下矿山要建立矿山岗位、区域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矿山“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分布图。

三是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根据评估结果,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避免风险转化为事故隐患。

四是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在重点区域和岗位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落实管控责任人。

(二)各乡镇安监所的工作内容和要求

各乡镇安监所按属地监管的要求,对辖区内监管的矿山企业做好以下工作:

1.督促企业按照本方案要求,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是做好对本方案确定的17项重点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

2.针对本辖区内矿山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治理。要对照《露天矿山采场外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表》(附件1)的要求,6月底以前组织开展采场外安全整治。

3.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的非煤矿山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督促企业上报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运用“两化一网”平台,建立辖域内矿山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和信息平台。

4.2017年6月10日和12月10日前,分别向泰顺县安监局报告半年度、年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和《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其中12月10日前上报全年的完成情况。

附件:1.露天矿山采场外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表

2.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1

露天矿山采场外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依据与安全生产要求

检查结果

检查人

破碎站

1、破碎站卸矿平台应有足够的调车宽度,卸矿地点应设置牢固可靠的挡车设施,高度应不小于该卸矿点各种运输车辆最大轮胎直径的2/5。卸矿平台外侧临崖边缘要设置安全挡墙,且安全挡墙不得对下部作业造成威胁。



2、破碎站应设受料仓。受料仓的有效容积应不小于2辆卡车的卸料量。



3、一破龙口应安装栅条式防护罩,栅条应坚固可靠,栅条间距应能防止人员坠入。悬挂龙口工安全操作规程和警示标志,并配备保险带。



4、跨越输送带的地点,应设置有栏杆的跨线桥,上下阶梯应有扶手。



5、振动筛周边应设置检修平台,平台外侧应设防护栏。振动筛下料口三边应设置护栏隔离。



6、以操作人员的操作位置所在平面为基准,凡高度在2米以内的所有旋转和传动部件,都必须设置防护罩。



7、应设有降尘设施或除尘设备。



8、应有良好照明系统,卸载站应安装卸料指示灯。



料库

1、进入料库的通道应采取上锁等隔离措施,正常生产时能防止人员进入。



2、料库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捅料安全操作规程,确定两名以上料库捅料操作人员,并公示姓名。



3、料库周边设置封闭式护栏;捅料操作平台及过道结构应牢固,平台及过道两侧设置护栏;护栏高度不小于1.2m。



4、料库内所有卸料口安装防护罩,防护罩结构牢固。



5、料库周边挡墙砌筑稳固,不得存在可导致失稳的裂缝、倾斜。



6、料库卸料口放矿装置符合安全要求,强度可靠、安装稳固。



带式输送机

1、带式输送机的参数和整机布置应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



2、装料和卸料点应设空仓、满仓等保护装置,带有声光报警信号并与输送机连锁。



3、带式输送机应设有防胶带撕裂、断带、跑偏等保护装置,并有可靠的制动、胶带清扫以及防止过速、过载、打滑、大块冲击等保护装置,线路上应有信号、电气联锁和停车装置,上行的带式输送机应设防逆转装置。



4、带式输送机两侧应设人行道,经常行人侧的人行道宽度应不小于1.0m;另一侧应不小于0.6m。人行道的坡度大于7°时,应设踏步。不能单独设置人行道的,行人侧应设置防护栏。



5、跨越输送带的行人通道,应设置有栏杆的跨线桥,上下阶梯应有扶手。



6、带式输送机下部有人员行走或作业的,应有保护措施,防止坠物、输送带转动部件对下部人员造成伤害。



7、输送带及其它旋转部位,应设防护罩。



消防

矿山建筑物、易燃易爆场所消防设施配置符合要求;禁火区域动火管理符合规定。



供配电

1、架空线及电缆应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或GB50070-2009的要求。



2、露天矿山电气设备的防护应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和GB/T9089-2008的规定,并应取得“产品合格证”。户外高压电气设备应在2.6m以下的裸露带电部分设置围栏。



3、电气保护:在采矿场和排土场的架空供电线路上设置开关设备时,应符合GB50070-2009第5.0.8的规定;电气设备的过电流、低电压、单相接地等保护,应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和GB/T50062-2008的规定。



4、电气保护接地

基本要求:36V以上及由于绝缘损坏而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装置、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和构架等应接地。

接地电阻:有2组及以上主接地极时,当任一组主接地极断开后,在架空接地线上任一点所测得的对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移动式设备与架空接地线之间的接地线电阻值,不应大于1Ω。

总接地网和主接地极:架空接地线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35mm2的钢绞线或钢芯铝绞线,并应架设在配电线路最下层导线的下方,与导线任一点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0.5m。移动式电气设备,应采用矿用橡套软电缆的专用接地芯线接地;采矿场的主接地极不应少于2组,宜设置在供电线路附近或其他土壤电阻率低的地方。



排故

维修

安装

作业

1、一破龙口不停机处理大块卡石时,禁止拆除防护罩,操作人员必须使用保险带。



2、处理龙口阻塞物,如果必需要人员进入龙口内时,要切断电源,悬挂警示牌,系好保险带。



3、输送机运转时,不应注油、检查和修理。不应在运行的输送带下清矿。



4、检修设备,应在关闭启动装置、切断动力电源和设备完全停止运转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对紧靠设备的运动部件和带电器件设置护栏。在切断电源处,电源开关应加锁或设专人监护,并应悬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的警示牌。



5、临时性的安装、维修、检查登高作业,上下行人应采取可靠的措施,临时作业地点应具有可靠的个体防坠措施。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6、料库捅料操作应由两人进行,一人负责捅料,一人负责安全监护,严禁进入库内捅料。料库捅料时必须按规定佩带保险带,并在操作平台上操作,保险带和捅料工具长度应满足作业要求。



其它

1、作业场所有坠人危险的钻孔、井巷、溶洞、陷坑、泥浆池和水仓等,均应加盖或设栅栏,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和照明。行人和车辆通行的沟、坑、池的盖板,应固定可靠,并满足承载要求。



2、设备的裸露转动部分,应按照规定设防护罩或栅栏。



3、经常性登高作业、检查、维修场所应设置作业平台,平台外侧应设防护栏,登高的梯子规范设置。



4、矿山企业的要害岗位、重要设备和设施及危险区域,应根据其可能出现的事故模式,设置符合GBl4161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



5、照明:夜间工作时,有人作业或通行的场所与通道,以及钻孔、溶洞、陷坑、泥浆池、水池、临水临崖地段等危险部位都应该有照明,照明亮度符合有关规定。



附件2

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

表一(地下矿山)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总数(座)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基本情况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工作情况

检查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地下矿山(座)

检查在建地下矿山(座)

查出的隐患数量,其中重大隐患(项/项)

完成

整改

数量,其中重大隐患(项/项)

重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淘汰落后、推广先进技术和装备情况

合计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地下矿山

在建地下矿山

排查治理井下透水隐患(项)

排查治理井下中毒窒息、火灾隐患(项)

排查治理井下大面积冒顶片帮隐患(项)

排查治理立井提升坠罐隐患

(项)

空场法采矿(无底柱采矿法)采场内采用人工装运作业的地下矿山数量(座)

主要无轨运输巷道采用人力运输矿岩的矿山数量(座)

未安装捕尘装置的干式凿岩作业面数量

(个)

采用撬毛台车进行撬毛作业的矿山数量

(座)

采用充填法处理采空区或充填法采矿的矿山数量(座)

采用三合一便携式气体检测仪的矿山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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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露天矿山)

金属非金属

露天矿山总数

(座)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基本情况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工作情况

检查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露天矿山(座)

检查在建露天矿山(座)

查出的隐患数量,其中重大隐患(项/项)

完成

整改

数量,其中重大隐患(项/项)

重点隐患治理情况

淘汰落后、推广先进技术

和装备情况

合计

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露天矿山(座)

在建露天矿山(座)

分台阶开采矿山数量(座)

分层开采矿山数量(座)

完成采场外整治并通过验收的矿山数量(座)

排查治理边坡坍塌隐患(项)

在用的未安装捕尘装置的干式凿岩设备数量(台)

高陡边坡采用边坡安全监测技术的矿山数量(座)

最终边坡总高度在200米以上的矿山数量(座)

最终边坡总高度在200米以上的矿山采用边坡安全监测技术的矿山数量(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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