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暨新《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巡回宣讲活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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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提高全县社会各界的安全意识,根据《泰顺县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安排,县安委办、县普法办确定,在今年6月份的全国第十六个“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暨新《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巡回宣讲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丰富广大群众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形成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内容 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主题,组织扎实开展巡回宣讲活动,促进安全生产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企业。 (一)“进单位”宣讲活动,不断提高其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把安全生产应急救护知识作为机关宣讲的重要内容,利用中青班、领导干部培训班等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讲,提高机关和工作人员依法管理安全生产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协办单位:县红十字会、县安监局等) (二)“进企业”宣讲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与企业员工面对面讲解、视频综述等多种宣讲方式,组织企业主畅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体会和建议,推动企业强化安全管理,提升安全水平,逐步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协办单位:县经信局、县公安消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进学校”宣讲活动,增强青少年学生安全意识,掌握自救互救知识和防范技能。各类学校要坚持道德教育与安全教育并重的方针,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做到开展读一本安全科普书、画一幅安全画、上一堂安全课、玩一场安全应急大闯关、走一趟安全体验之旅、办一次安全流动宣传活动,通过“六个一”的安全宣讲教育,全方位提高中小学生安全防范意识。(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协办单位:县安监局、县普法办、县禁毒办) (四)“进社区、进农村”宣讲活动,促进安全社区建设。深入村庄、社区、家庭,通过集中宣讲授课、案例教育等形式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巡回宣讲,重点宣传防火、防触电、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等安全知识,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护技能。(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协办单位:县安监局、县公安消防局等)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都要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职能科室,确定一名联络员。精心策划,认真实施,确保安全生产暨新《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巡回宣讲活动取得实效。全体宣讲人员要结合宣讲活动总体要求和实际情况,收集相关资料,充实完善宣讲提纲,确保宣讲有高度、有深度,深入浅出、符合实际,切实讲出水平、讲出质量、讲出效果。 (二)服从大局,统筹兼顾。参加宣讲的同志,要科学安排工作,主动做好宣讲活动,要妥善处理日常工作与外出宣讲的关系,确保工作、宣讲“两不误”、“两促进”。各宣讲组按任务分工,分头进行宣讲。 (三)严守纪律,维护形象。全体宣讲干部要自觉服从带队领导的统一领导,按照方案规定的时间、地点、步骤、要求开展工作。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宣讲期间,不走亲访友、不吃请,不收受土特产和纪念品,切实维护宣讲团的形象和声誉。 泰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泰顺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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