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17年度下半年拟由县级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位(场所)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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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委办〔2017〕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挂牌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2017年县级挂牌隐患梳理上报工作。请各乡镇、各有关单位根据《泰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安委〔2017〕6号)要求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将本辖区本行业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中涉及问题复杂、协调解决困难、整改治理难度大以及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和社会影响的隐患,于2017年8月10日前报县安委办,经县安委办审定后作为县级挂牌隐患予以公告(联系人:吴光训,电话:59288808/李梦婷,电话:59288807,邮箱:tsajj005@126.com) 二、各乡镇、县有关单位对上报而未列入县级挂牌整治的各类事故隐患,应列入本级政府、本部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认真抓好隐患整改工作。 三、重视挂牌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位(场所)实行公告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加强对重大隐患整改单位(场所)的监管、服务,对于自身没有整改能力的单位,应引导其以市场化手段寻找中介服务机构协助整改,并规范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台账管理,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信息化。 附件:2017年度下半年拟由县级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位(场所)基本情况表 泰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7年度下半年县级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位(场所)基本情况表 报送单位(盖章): 报送时间:2017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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