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加快高速公路用地红线范围内坟墓的迁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迁移范围:筱村镇坡头村、玉溪村、里洋村、枫林村等村高速公路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坟墓。
二、迁移时间要求:1.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0月31日,请各村民相互转告。2.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0月15日,仍未到上述各村高速专班办公室确认的将视为无主坟墓,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统一编号并组织实施迁移至生态公墓。
诚挚感谢沿线各村村民的大力支持与协助配合。
特此通告
筱村镇高速公路政策处理指挥部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