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丈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1-12 浏览次数: 来源: 百丈镇 作者: 信息发布员 字体:[ ]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百丈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附表,共7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泰顺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址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百丈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泰顺县百丈镇江园路92号,邮编:325502,电话:0577-67621346)。

一、基本概况

2018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市、县文件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百丈汇微信公众号等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发挥政府信息服务于民的作用。现将年度工作概况如下:

1.加强领导,全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详细安排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实行专人负责,由镇长张周延担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综合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确保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有效运行。

2.强化落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我镇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效”的原则,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同时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要求对群众反馈的意见、建议,及时地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百丈汇)平台给予答复,并且对问题落实情况进行说明,确保问题留在基层解决,受到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进而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三)按照细则,完善政府公开信息的内容。我镇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18年度泰顺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分细则》的要求,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圆满完成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任务,并整合资源,使政府信息公开与微信等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671条,其中在政府网站公开405条,通过微信及其他方式公开200条。通过泰顺新闻、微信等渠道解读“大拆大整”、五水共治、政策处理、文化发展等主题66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依申请公开数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情况

2017年百丈镇没有出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报、投诉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情况,没有产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问题。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公开的时效、更新频率,三是平台运用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下一步我镇将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健全工作队伍,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落实措施,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和渠道。

二是及时公开相关信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梳理提炼本局工作进展、政务动态、领导活动等信息,深入挖掘业务类信息,尽可能以最大范围公布,并按规定及时录入发布在网上。

三是加大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在信息公开中的运用。大力发挥新媒体的传播优势,与时俱进,不断拓宽信息服务渠道。我镇已开通了“百丈汇”微信公众平台,下步要加强微信平台的规范化管理,定期更新与维护。

八、附表

百丈镇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百丈镇人民政府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671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40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20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66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0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0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单位负责人:张周延  审核人: 邱正敏  填报人:潘淑芬     填报日期: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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