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罗阳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及结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和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罗阳镇办公室联系(地址:罗阳镇西大街55号,邮编:325500,电话:59282625,传真:67590961)。
一、概述
2017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县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切实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机制,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工作抓手,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改善依申请公开服务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力推动了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1月至12月,罗阳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9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数67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数51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本单位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及结果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
2.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3.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重视程度不够,主动满足群众公开需要的意愿不足、发布信息总量不够。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组织学习《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镇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2.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工作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
3.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方法举措创新。进一步整合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加强对“互联网+”、微信等新技术、新媒体的学习和应用,推进互联网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融合,运用微信等媒体平台主动及时向社会群众公开热点信息。
4.是建立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的内容,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罗阳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2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7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7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12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0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