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顺—鹿城山海协作工程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29 14:31:27 浏览次数: 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泰政办〔2018〕99号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区)各有关单位:

《泰顺—鹿城山海协作工程联席会议制度》已经泰顺县政府和鹿城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鹿城山海协作工程联席会议制度

   为深化泰顺与鹿城两地交流合作,推进山海协作工程各项事业加快发展,打造山海协作工程升级版。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山海协作工程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18〕3号)精神和《泰顺—鹿城山海协作生态旅游文化产业园共建协议》要求,特制定泰顺—鹿城山海协作工程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形式及职责

联席会议是泰顺、鹿城开展山海协作工程工作的重要交流方式,由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联席会议办公室组成。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泰顺、鹿城两地轮流承办,需要时可临时召开。会议总召集人为两地县长、区长,召集人为两地分管副县长、副区长或由总召集人指定的领导。(具体名单见附件)。联席会议总体负责山海协作工程政策的贯彻执行和项目建设的组织、指导、协调等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山海协作工程的重大方针政策;

2.共同确定协作重点,研究部署和协调推进山海协作工程工作;

3.研究制定双方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年定期互访方案;

4.共同推动完成山海协作工程各项考核任务。

二、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

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是联席会议的核心,负责联席会议重大决策的全面贯彻落实和山海协作工程的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根据议题需要,可吸收两地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参加。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联席会议决议;

2.围绕联席会议工作职责,按照本单位职能,落实本单位的山海协作工程工作职责并积极配合联席会议办公室开展工作;

3.对联席会议讨论的重大问题,涉及本单位、本部门的有关事项,提出意见、建议和解决办法。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及职责

办公室是联席会议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泰顺县招商局(经合办)和鹿城区招商局(经合办),办公室主任由双方招商局(经合办)局长(主任)担任。主要职责如下:

1.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和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联系对接市山海协作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合办);

3.完成市下达任务的考核工作,做好情况、资料的收集和上报;

4.负责收集联席会议议题和议程,报会议召集人审定,遇重大问题可临时上报审定;

5.会同县(区)政府办公室组织会务工作,负责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起草及印发;

6.督办落实联席会议的议定事项,及时汇总反馈落实情况;

7.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件:泰顺-鹿城山海协作工程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

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泰顺-鹿城山海协作工程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及

成员单位组成人员名单

总召集人:泰顺县政府县长      鹿城区政府区长

召 集 人:泰顺县分管副县长    鹿城区分管副区长

成    员:

泰顺方:

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委农办(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文广新局、县卫生计生局、县环保局、县风景旅游局、县招商局(县经合办)、县金融办、县山海协作产业园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泗溪镇、雅阳镇政府主要负责人。

鹿城方:

区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农办(区农林水利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文广新局、区卫计局、区旅游局、区环保局、区招商局(区经合办)、区金融办、区国土资源分局、区规划分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抄送:县(区)委、县(区)人大常委会、县(区)政协办公室。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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