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办〔2018〕10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泰顺县民生实事项目征集暂行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民生实事项目征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共泰顺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县乡两级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泰委办发〔2017〕6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在县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下组织实施。
第三条 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原则要按照“补短板、惠民生”的要求,突出普惠性、可量化、群众获得感强。项目选题上重点把握以下四项原则:
(一)尊重民意,注重实效。坚持问需于民,紧贴群众需求,围绕群众最期盼、最迫切、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切实体现民生实事“民”与“实”的本质要求,让大多数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易感知、得实惠,切忌安排“形象工程”。
(二)公共均等,普惠共享。实事项目重点选择具有广泛代表性和普遍意义的项目,尽可能将项目实施范围拓展到全县各乡镇,兼顾各个利益群体的民生需求,让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三)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项目安排上要坚持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相结合,既要积极创造条件,以最大的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又要充分考虑我县实际特别是财政承受能力,把有限的资源优先用在改善民生急需的项目上。
(四)当年完成,当年见效。项目必须有清晰的年度定量目标,原则上能够在年底完成,便于监督、考核、评价。个别跨年度分步实施的项目,须有明确的年度阶段性目标。
第四条 民生实事建议项目的征集重点:
民生实事建议项目要以政府财政性资金投入为主,是普惠性、公益性和社会效益较为突出的民生类公共事业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共教育。完善落实教育惠民政策,加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推进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改善办学条件,保障校舍安全,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等。
(二)医疗服务。推进城乡医疗资源优化配置,扩大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监管,提升公共健康服务能力等。
(三)文化体育。深入实施文体惠民工程,推进城乡公共文化和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拓展农村文化传播渠道,搭建社区文化交流平台,丰富群众文化体育生活等。
(四)交通出行。加快城乡道路、停车场、公交站场等公共交通设施建设提升,优化完善城乡公共交通体系,着力缓解交通拥堵、停车难等问题,方便居民出行等。
(五)食药安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培育发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推进食品、药品追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和农产品智慧监管体系。
(六)环境治理。加强对城乡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保护与治理,完善城乡环境整治与保洁机制,推进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深化美丽乡村建设等。
(七)就业创业。完善促进就业创业政策,优化提升项目开发、职业培训、就业援助等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扶持力度,推进发展众创空间和创业创新服务平台。
(八)住房保障。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推进安置工程建设,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改善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条件等。
(九)养老助残。加快乡镇养老院建设,提升基层养老水平,增加养老床位、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残疾人康复工程,建立健全适合残疾人特殊需求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十)社保救助。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扩大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面,提升城乡居民的医疗和养老保障水平;完善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制度,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活动。
(十一)公共安全。健全基层治安防控、安全生产监管、综合防灾减灾等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等。
(十二)便民服务。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提高政务领域便民服务质量等。
(十三)其他重要民生事项。
第五条 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工作流程:按照动员部署、项目征集、项目论证、审议确定四个环节开展项目征集。
(一)动员部署。由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研究制定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工作方案。同时,通过发布征集通知、召开动员会议等形式,就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原则、征集重点、征集方法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征集工作的相关要求和职责分工。
(二)项目征集。
1.公开征集。征集过程中要广泛听取民意、充分尊重民意,主要通过以下四种渠道开展公开征集。
(1)向社会公开征集。通过县级主要新闻媒体和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宣传发动,动员社会公众积极提出项目线索,向社会公开征集实事项目。
(2)向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集。以电话、信函、微信等方式向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开展专题征集。
(3)向各乡镇政府征集。由各乡镇政府针对各自实际提出实事项目建议。
(4)向县级部门征集。由县级部门结合社会公开征集线索和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相关意见,根据部门工作实际提出实事项目建议。
2.日常征集。建立民生实事项目日常征集渠道,及时收集群众关注度高、急盼解决的民生实事项目。
(1)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意收集。梳理和吸收一批事关民生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依托人大代表联络站、政协委员工作室等代表委员履职平台,广泛听取市民意见。
(2)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定期汇总梳理群众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县长信箱等途径反映的热点民生问题,由县信访局负责。
(3)问卷调查统计。定期开展民意调查,对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进行问卷调查、统计分析,由县统计局负责。
(4)大数据分析。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对民生热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由县大数据管理中心负责。
(三)项目论证。对前期征集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筛选和分析,并结合省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和我县近几年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提出初步建议项目,并由相关部门对项目的可行性、普惠性、实用性进行分析论证。
1.部门论证。各项目牵头部门对初步建议项目进一步细化论证,并与上级部门和乡镇政府做好细化对接。县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对初步建议项目,在立项条件、资金保障等方面再次进行论证,确保项目切实可行。
2.征求意见。对初步建议项目征求各乡镇、县相关部门和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相关委室意见,结合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3.讨论初选。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部门论证情况并综合各方意见,研究提出群众认同度较高、可实施性强的建议项目,经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拟定,送县领导初审后形成《民生实事建议项目初步方案》。
(四)审议确定。
《民生实事建议项目初步方案》按程序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第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