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科〔2018〕58号
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泰顺县进一步推广应用创新券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试行)》(泰科[2017]18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2018年5月至2018年11月期间使用的创新券进行兑现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兑现对象
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创新券服务系统内符合兑现资格的省级载体以及通过审核的泰顺县地方载体、企业。
二、兑现申报材料
1、《泰顺县科技创新券(载体券)兑现申请表》(附件1);
《泰顺县科技创新券(企业券)兑现申请表》(附件2)。
2、发票、服务合同、服务结果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同时完成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电子材料上传。
以上申报材料载体券由载体单位填写(附件1)并提供,企业券由企业填写(附件2)并提供,有关资料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公章。
三、其他事项
请各载体、企业将书面材料一式一份于2018年11月30日前报送泰顺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3楼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24号窗口,也可以快递形式报送(地址: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17号泰顺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3楼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24号窗口,收件人:李宗榜,联系电话:67588161)。业务咨询:朱柳玲,联系电话:67589033。
泰顺县科技局
2018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