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1004/2018-54969
  • 组配分类:
  • 国资监管
  • 发布机构:
  • 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8-12-24 14:44:4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关于泰顺县三魁粮食管理所大安粮站资产处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 12- 24 14 : 44 浏览次数: 字体:[ ]

泰国资〔2018〕32号

泰顺县三魁粮食管理所:

你单位《关于要求处置三魁粮食管理所大安粮站资产的申请》悉,根据《泰顺县国有企业产权管理暂行办法》(泰政办〔2016〕89号)相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县政府办公室抄告单(〔2016〕28号)文件精神,同意你单位大安粮站的土地及建筑物(账面原值138354.92元)以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处置。

二、请你单位做好资产转让及其收益的财务处理,配合相关部门办理上述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

特此批复。

 

 

 泰顺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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