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办〔2018〕1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泰顺县推进社会力量办体育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推进社会力量办体育试点工作的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体育改革的部署,推进体育体制机制创新,转变体育发展方式,发挥社会力量在体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社会力量办体育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体育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坚持“放管服”改革方向,探索社会力量办体育有效路径,丰富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争取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工作格局、组织体系等方面有新的突破,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推动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全面贯彻落实“生态立县,旅游兴县”战略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任务
重点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计划、办竞技体育、体育文化建设,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体育产业。主要实施以下“十大举措”:
(一)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壮大体育社会组织。到2020年,县级体育社团达30个以上,乡镇“1+X”体育组织体系(“1”即1个乡镇体育总会,“X”即若干个社区体育类社会组织)实现全覆盖。出台《泰顺县体育类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完善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培育、评估考核、奖励扶持、购买服务等相关政策,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注册、管理考核、平台搭建、奖励扶持等政策措施,促进体育类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牵头单位:县体育局、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体育总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场馆设施建设与管理。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以合资、独资、PPP模式等方式参与体育场馆设施建设与管理。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全面考虑体育设施布局,融入体育元素。每年安排专项经费鼓励支持建设群众身边健身设施。统筹安排一定比例的拆后用地、低效用地,制定具体管理办法,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多样化体育健身场馆和运动休闲综合体。支持体育场馆电力配套项目建设。积极探索县体育中心运营管理改革创新,充分发挥体育场馆设施运营效率。(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体育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国网泰顺县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鼓励社会力量深入开展科学健身指导。积极推进“体医结合”。鼓励在县级医院设立体质测定和运动医疗的临床科室,体质测定项目纳入居民健康体检项目,将体质监测结果与群众锻炼记录、健康档案相结合,提供个性化运动处方服务。鼓励社会资本开办体质测定和运动康复等机构。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注册、管理考核、平台搭建、奖励扶持等政策措施,有效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上岗履责服务率,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在科学健身指导方面的重要作用。(牵头单位:县卫生计生局、县体育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支持社会力量推广普及全民健身活动。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与学校联办等形式,积极开展青少年体育技能培训。组织、支持体育社团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引领全民健身理念,提高运动技能水平。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发挥优势,推动职工体育和各类人群体育活动的开展。(牵头单位:县体育局;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支持社会力量开设体育后备人才训练机构(以下简称民办训练机构),在训练场馆建设和租赁、后备人才基地认定、体育人才引进、退役运动员安置、运动员选材招生输送、教练员队伍建设、赛事奖励等方面给予扶持。对被认定为省级、国家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的按照相应补助标准给予配套补助;对被命名为省级、国家级运动训练基地的民办训练机构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支持各级各类学校与社会力量联合培养体育后备人才,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社会力量承接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程及省、市优秀运动队建设。(牵头单位:县体育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
(六)鼓励社会力量承办体育赛事。推进政府赛事管理运行机制改革,定期公开赛事举办目录,规范赛事审批程序,制定体育赛事举办流程指引、安保审批流程及服务标准,进一步降低社会力量办体育赛事门槛。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加强体育交流,积极引进优质赛事资源,培育品牌赛事。到2020年,有1项赛事入选浙江省重点培育品牌体育赛事名录库,有2项赛事入选温州市重点培育品牌体育赛事名录库,全县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体育赛事5个。(牵头单位:县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卫生计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促进产业互动融合。推进体育与旅游、文化、康养、通用航空、交通运输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培育航空运动、水上运动、体育旅游等产业,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创建申报国家航空飞行营地。鼓励开发户外运动项目,培育体育旅游精品路线和精品赛事,建设户外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汽车露营基地、船艇码头、田园运动休闲综合体等加快体育旅游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县体育局、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广新局、县风景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体育特色小镇建设。加快推进运动休闲小镇、体育产业示范单位、体育产业孵化基地建设,推进创建省级运动休闲基地。(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体育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招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促进体育健身消费。出台促进体育消费扶持政策,以政府购买服务、发放体育健身消费券等形式,对体育健身消费提供补助。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利用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等新载体、新技术,打造体验式体育消费。(牵头单位:县体育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文化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各类体育博物馆、体育展览馆、体育档案馆建设,重视农村基层体育文化建设,丰富文化礼堂运动健康文化元素,开展体育文化传播推广。组织和倡导开展体育文学、体育影视、体育摄影、体育美术、体育标识和体育文化创意等各类体育文化系列展示、评选活动。(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体育局;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县文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泰顺县社会力量办体育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社会力量办体育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担任组长;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体育局),由县体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要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具体工作内容和时限要求。充分利用各级宣传平台及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社会力量办体育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乡镇要建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加强对当地社会力量办体育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二)落实规划和土地政策。将包括民办训练机构和民办体育设施布点的体育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要适当向体育领域倾斜,有序合理安排用地需求。对非营利性民办训练机构,其体育设施项目用地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对营利性民办训练机构,应以租赁、出让等有偿方式供地。
(三)优化财政资金投向。通过投资补助、贷款贴息、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赛事运营等领域。社会力量办体育试点工作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健全完善《泰顺县体育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制定推进社会力量办体育工作扶持奖励措施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的管理制度。
(四)加强人才支撑。组建体育智库,为我县体育改革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建设产学研基地,建立退役运动员转岗培训基地、社会力量办体育人才培训基地,促进体育人才培养。加大高水平体育人才的引进力度,对全职到泰顺从事体育产业的教练员和运动员,根据最新的人才政策,享受引进人才的相关优惠政策。
(五)创新评估机制。建立以第三方为主的社会力量办体育试点工作评估机制,定期对试点工作主要任务落实、重点项目推进、政策措施实施情况等进行动态考核评估,对评估结果中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整改、完善,巩固试点工作成果。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