龟政〔2018〕29号
各办公室、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防汛工作相关制度是防汛防台责任制的主要内容,为进一步规范防汛防台工作,确保安全度汛,特统一编制了各项防汛相关制度。现将防汛相关制度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件:1.《防汛防台值班制度》
2.《防汛防台监测预警制度》
3.《监测预警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4.《防汛会商系统管理制度》
5.《防汛抢险队伍管理制度》
6.《避灾安置场所管理制度》
7.《防汛物资储备与调配制度》
龟湖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防汛防台值班制度
4月15日至10月15日为汛期,整个汛期坚持每天值班,灾害性天气24小时值班。
1、坚守岗位,严格交接班制度,认真履行接班手续。
2、熟悉所辖区域防汛防台基本资料并掌握主要防洪工程的防御洪水方案和调度计划。
3、及时掌握汛情,重大汛情及时报告领导。
4、认真填写值班记录簿,记录电话、传真、短信内容及处理意见和反馈信息,及时接收传真和文件。
5、及时请示、报告、传达,及时正确做好下情上报、上情下达工作。
6、保持值班室整洁和设施正常运行。
7、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防汛防台监测预警制度
监测预警是防汛防台工作的重中之重,为确保监测预警工作规范、有序、高效,最大限度的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乡防指监测预警
1、实行汛期24小时监测预警值班制度。
2、乡监测预警责任人:平时为当日防指办值班人员及水利专管员、气象协理员、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交通安全管理员等;暴雨、洪水、台风期间责任人为乡防指办主任及监测预警应急工作组组长。
3、接受预警信息的方式:乡防指办通过气象预警屏和手机短信方式接收气象部门灾害天气预警信息;通过访问县防汛气象预警平台网页、手机短信、电话等方式接受县防指办提供的实时遥测水雨情、水情预报、工程调度、县重点工程险情等预警信息。通过电话等方式接受各行政村及网格责任人提供的水利工程险情、地质灾害险情、小流域山洪危险区险情等信息。
4、预警内容、方式和要求:①乡防指办在收到县气象台、县防指办的预警信息后应立即以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乡防指、村防汛防台工作组全体成员,重要预警信息(黄色以上预警、重点工程险情信息)必须在短信方式告知全体成员后再电话告知乡防指领导及各行政村防汛防台工作组组长。②乡防指办在收到各行政村防汛防台工作组及网格责任人报告的各类险情后,必须立即a、电话告知乡防指领导、抢险救援组组长、县防指办;b、先短信后电话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其他行政村工作组及相关网格责任人,做好防御准备和人员转移准备;c、告知乡防指全体成员。
二、村防汛防台工作组监测预警
1、村级预警责任人为:村防汛防台工作组组长、监测预警员。
2、接受和发布预警信息方式:通过短信、农民信箱、电话等方式接受镇防指预警信息,通过短信、电话、村扩音喇叭、警报器和村广播系统发布预警信息。
3、预警内容及要求:①村防汛防台工作组在收到乡防指的预警信息后,立即转发到相关各网格责任人,黄色以上预警立即通知各网格责任人进岗到位履行职责,必要时通过短信、电话、村扩音喇叭、村广播系统向群众发布预警信息。②村防汛防台工作组在接到各类网格巡查员报告的水利工程险情、地质灾害险情、小流域山洪危险区、公路危险区险情等信息时,a、立即向乡防指报告情况;b向可能受影响的自然村、居民区、企事业单位网格责任人发出预警,若威胁人员安全的应通知其做好人员转移准备,情况危急时,应立即要求其组织人员转移,并派员协助指导;c、通过短信、电话、村扩音喇叭、村广播系统向群众发布险情预警信息d、组织村应急抢险队进行应急抢险、救援等工作。
三、网格责任人监测预警
1、接受、发布预警方式:各网格责任人通过短信系统、电话等方式接收预警;自然村、居民区、企事业单位等联络员通过铜锣、喊话器和警报器等向各住户发布预警信息。
2、预警内容及要求:①村防汛防台联络员接收到村防汛防台工作组发布的各类预警信息后立即向所辖各住户转发预警信息和人员转移命令。②水库山塘、堤防、小流域山洪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员在接收到村防汛防台工作组发布的蓝色预警信息后做好巡查准备,黄色预警信息立即进岗巡查,橙色以上预警信息加密巡查次数,险情发生或红色预警信息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在发现险情后立即电话向村防汛防台工作组上报,同时利用铜锣、喊话器和警报器向公众预警,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同时做好险情的应急处理。
四、其他相关要求
1、各级监测预警责任人必须保持汛期24小时通讯畅通。
2、严肃监测预警纪律,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县、乡、村、网格,任何环节出了问题,都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监测预警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监测预警设施的管理,规范使用维护行为,保证设施正常运行,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落实专人对本辖区内监测设施(如简易雨量计、水尺、电脑等)进行定期保养清洁,加强保护。确保盛雨器内无杂物堵塞,设备完好;确保水尺刻度清晰,位置固定无倾斜;确保值班电脑运行正常,能通过防汛气象监测预警平台接受实时天气预报和遥测水雨情信息。
2、落实专人负责预警设施(短信群发电脑、扩音喇叭、手持喊话器、手摇警报器、铜锣等)的维护管理,确保以上预警设施及短信预警软件平台运行正常。
3、汛期人工雨量、水位观测定时每日8:00观测一次,大雨、暴雨及特殊情况酌情加密观测次数。有降雨预报前,必须对简易雨量计进行检查测试,确保降雨过程中雨量计正常使用。
4、每年汛前和汛期结束时对所有监测预警设施进行保养和测试,发现故障及时修复或更换。设施管理员需要熟悉操作规程,并懂得简单的维护,做好使用维护记录。
防汛会商系统管理制度
防汛会商系统是防汛指挥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汛防台工作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防汛抗台工作有序、高效、科学的开展,更好的发挥指挥系统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落实专门管理人员(2个或以上)负责设备的使用与维护,非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开启使用。
2、日常注重对会商系统的维护和保养,严格按照会商系统操作规程开启和关闭系统设备,会议完毕及时切断系统电源;雷电天气时尽量不使用本系统,同时作断电处理。
3、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和调试,非汛期确保每月1次以上,汛期每月2次以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故障无法排除时,上报县防指,由县防指落实专门人员维修。
4、会议过程中遇到故障,及时联系专业人员解决。
5、确保会商系统为会商专用,不得擅自挪动会商系统设备(如电视机)至其它场所。
6、每次会议前,配合县防指联调,不得缺席。当一个管理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调试时,由另一个管理员参加调试。
防汛抢险队伍管理制度
防汛应急抢险关系到防汛的成败,而防汛抢险队伍是防汛应急抢险的主力军,为了提高防汛抢险队伍的整体素质和防汛抢险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防汛抢险工作要指挥统一,组织严密,迅速及时,所有防汛抢险队员必须服从命令。
二、根据属地管理原则,防汛防台期间,由乡防指指挥负责本区域防汛防台应急抢险队伍的指挥调度。
三、防汛抢险队员要保持高度责任感和政治敏感性,认真履行防汛防台值守职责,坚守岗位,遵守纪律。
四、贯彻落实县防指的指示精神,发生重大险情时,服从县防指统一指挥调度,参与抢险工作,发挥突击队作用。
五、加强培训,提高队伍防汛抢险技术水平和战斗力。做好平时的应急训练,定期不定期的举行防汛抢险演练。
六、遵守保密纪律,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七、在防汛防台抢险中重视做好队员自身安全工作。
八、服从指挥做好其他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避灾安置场所管理制度
为加强避灾安置场所的管理,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同时适用于各村避灾安置场所,包括避灾中心、避灾所、避灾点等。
二、本制度所称避灾安置场所是指在灾害来临时为群众提供避护和基本生活保障的场所。避灾安置场所的安置对象为因洪涝、风雹、台风(包括热带风暴)等自然灾害需要转移安置的当地群众及外来人员。
三、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和管理要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科学规划、质量第一、安全保障、综合利用的原则,无偿为受灾群众服务。
四、加强对避灾安置场所的领导,组织专门的工作班子,落实管理职责。乡民政办公室负责避灾安置场所之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乡防指办负责业务指导。
五、乡民政办公室负责避灾安置场所建设、改造、维护、检测和救灾物资配置,所需资金由镇财政统一安排,并列入镇财政年度预算。
六、加强避灾安置场所各类救灾物资管理,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食物、日用品等。保证避灾人员在避灾期间有饭吃、有干净之水喝、晚上有地方休息,不得将过期变质食物发放给避灾安置群众食用,并配备必要的医疗急救及其相关服务人员。
七、乡防指办、民政办公室要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展避灾演练,充分利用避灾安置场所开展防汛防台、减灾救灾知识宣传教育,提高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群众防灾减灾意识。
八、加强避灾安置场所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管理,及时医治或转送受伤、患病人员,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其中精神病人员、传染病患者不得接收入住,作另行安置处置。
九、避灾人员应当遵守有关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文明礼貌、团结互助,对不服从统一指挥和管理、干扰救灾工作秩序的要进行严肃教育;情况严重时,要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防汛物资储备与调配制度
为了加强防汛物资仓库的管理,更加科学的管理、存放物资,保证汛期抢险救灾应急需要时提供充足的物资,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按照“分级储备、分级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统筹安排防汛物资储备。
2、加强对防汛物资的日常管理,落实专库保存、专人看管、专令调配,实行责任追究制。
3、防汛物资存放应分区分类、整齐划一、合理堆放,确保调用方便。
4、了解防汛物资的性能,保持仓库整洁,注意防火、防盗,保证防汛物资的存放安全、完整。
5、防汛物资储备要进行登记造册,规范防汛物资出入库登记手续,定期盘点核对,并实行即用即补制,确保帐物相符。
6、对运输车辆、挖掘机等大型抢险机械,要与各大型抢险机械主签订紧急征用协议。
7、物资调配做到无正式凭证不发,认真审核领料手续,仔细清点发货规格、数量,并及时记录。
8、防汛物资属专项储备物资,必须“专物专用“,未经批准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