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顺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实施方案(2018-2020)》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02 16:08:33 浏览次数: 来源: 县府及县府办 字体:[ ]

泰政办〔2018〕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泰顺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2018-2020)》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2018-2020)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促进农牧有机结合,实现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浙江省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浙政办发〔2017〕10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以可持续、生态循环农业为发展方向,坚持保供给与保环境并重,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坚持管好源头、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沼气、发酵床和微生物菌为主要处理方式,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健全制度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扶持政策,严格执法监管,加强科技支撑,强化装备保障,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到2020年,力争全县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养殖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配套设施基本建成,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县域内畜禽养殖适度发展,种养业布局合理,全面建立责任清晰、监管到位的畜禽粪污资源化科学利用制度。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畜牧业区域布局。坚持以地定畜、以种定养,根据土地承载能力确定畜禽养殖规模,宜减则减、宜增则增,促使种养业在布局上相协调,在规模上相匹配。指导超过土地承载能力的区域和规模养殖场,逐步调减养殖总量。落实《泰顺县生态循环畜牧业发展规划(2014-2020)》,禁止在城镇建成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河道两侧50米内、环境功能区划中明确禁养的区域内建有畜禽养殖场;控制限养区内畜禽养殖场规模,禁止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根据土地承载能力,按照适度发展生猪、牛羊,鼓励发展蜜蜂、肉兔、土鸡等特色养殖的思路,在东南适养区内适度发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在西南适养区内适度发展肉兔、山羊等草食畜牧业,在西北生态产业区内发展中蜂等特色养殖,逐步优化我县养殖结构。

(二)健全属地管理和养殖主体责任制度。强化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要对本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负总责,督促畜禽养殖场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推进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泰顺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五水共治”考核制定具体考核办法,科学设定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相关指标,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纳入现代农业园区、美丽田园示范区、生态循环农业区综合评价和考核内容。要建立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进工作不力的乡镇予以通报,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健全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三)开展源头控量减排。县畜牧部门要配合县农业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推广使用微生物制剂、酶制剂等饲料添加剂,促进兽药和铜、锌饲料添加剂减量使用,落实重金属、抗生素等管控措施,加强基于兽药和重金属等残留控制的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广使用低氮低磷低矿物质饲料和青绿饲料等环保型饲料,减少氮、磷和臭气等排放量;引导生猪、奶牛规模养殖场采用节水型饮水器、干清粪工艺、发酵床养殖,实行雨污分离、回收污水循环清粪等有效措施,从源头上减少排放量。  

(四)加强养殖过程控制。各乡镇要督促畜禽规模养殖场提升改造粪污处理设施和栏舍,健全内部常态化管理机制,切实保障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严防养殖污染事件发生。2020年底前完成对全县规模养殖场的改造提升,确保规模养殖场全面实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对粪污资源化利用不符合要求的规模养殖场,取消其相关资格。县畜牧部门要针对不同规模养殖场的特点,逐场制定粪污资源化利用方案,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集成推广清洁养殖工艺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新模式、新技术,指导规模养殖场选择科学合理的粪污处理方式。

(五)全面构建种养循环体系。坚持以地定畜、以种定养,大力推进农牧对接的绿色循环体系建设。根据“一县一方案、一场一策”定点定量定时农牧对接方案,在规模养殖场或配套消纳地建设沼液贮存设施,且能储存2个月以上沼液量。健全沼液就近消纳利用机制,对异地消纳的进一步完善配套管网,配置异地消纳运输车辆,方便种植业主使用。进一步加大社会化专业服务组织建设,扶优做强沼液配送服务组织,加大其他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合作力度,全面推进沼液储运、管网管护、贮存设施管护等专业化服务。继续实施沼气工程,支持规模畜禽养殖场沼气或沼气发电用于生产生活。在2019年底前,全面建立畜牧业和种植业、林业对接的消纳模式,建设农牧对接绿色循环体2个。建设必要设施,包括异地消纳运输车辆、沼液池(罐)、配套管网、形成畜禽养殖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

(六)深入推进有机肥开发利用。根据畜禽饲养量配套建设有机肥加工厂或堆肥场,鼓励大型规模养殖场投资建设或就近入股有机肥加工场。推进沼液加工成沼液浓缩肥使用,进一步减量增效。加大有机肥、沼液肥推广应用力度,提高商品有机肥补贴标准和数量。全县每年有机肥替代化肥面积3.6万亩,推广商品有机肥1.2万吨 。                                                                                                                                                                                                                                                                                                                            

(七)完善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制度。由泰顺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联合县环保、农业等部门,完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线上监控和线下日常检查制度,加强对粪污处理设施有效运行进行严格的监督,确保养殖废弃物得到及时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八)加快推进标准化美丽牧场建设。按照场区建设美、环境生态美、品牌文化美、设施配套优、生产管理优的要求,对保留的畜禽养殖场进行全面的标准化和生态化提升改造,按“规范、生态、美丽”内涵要求和“缺什么补什么”原则,通过改善设施设备,规范制度建设,将畜禽养殖场建设成为“场区布局合理、设施制度完善、生产全程清洁、产出安全高效、资源循环利用、整体绿化美化”的美丽生态牧场。继续高水平、高质量推进美丽牧场建设和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2018年新建6家美丽牧场,到2020年底前全县建成30个省级美丽牧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府办联系副主任、县委农办(县农业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委农办(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各乡镇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泰顺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全县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各乡镇负责辖区内畜禽养殖场的整治、提升改造和消纳利用的监管以及做好设施农用地审批工作;县畜牧兽医局负责做好规模养殖场日常生产管理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做好设施农用地备案工作,保障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用地,简化审批手续;县环保局负责规模养殖场废弃物排放处理监管工作;县能源办负责全县规模畜禽养殖场畜禽养殖废弃物沼气工程的安全监管和技术指导;县财政局负责做好方案实施资金的筹措及下拨等工作。

    (二)强化科技支撑。泰顺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要整合相关资源,综合考虑水、土壤、大气污染治理要求,探索适宜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加强技术服务与指导,开展技术培训,提高规模养殖场、第三方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技术水平。组织科技攻关,研发推广安全、高效、环保新型饲料产品,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集成,推广应用有机肥、水肥一体化、沼气等先进技术和装备。

(三)强化资金扶持。加大对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投入,支持畜禽养殖场、第三方处理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积极推广使用有机肥;加大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装备的补贴支持力度。由县财政统筹安排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专项资金,对畜禽养殖废弃物提供场地或建设储液池的乡镇、村或种植大户给予适当补助。

(四)建立信息平台。围绕养殖生产、粪污资源化处理等数据链条,建设统一管理、分级使用、数据共享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信息直联直报平台。严格落实养殖档案管理制度,对所有规模养殖场实行摸底调查、全数登记,赋予统一身份代码,逐步将养殖场信息与其他监管信息互联,提高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时解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相关支持政策,提高畜禽养殖从业者的思想认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的主要内容、工作思路和总体目标,宣传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泰顺县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重点任务和工作清单


附件

泰顺县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重点任务和工作清单

序号

重点工作任务

年度工作清单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健全属地管理责任和绩效评价考核制度

公布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县(市、区)人民政府2018年4月底前公布本区域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

列入“五水共治”“平安浙江”“农业现代化综合评价”内容,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考核,向县政府报告督查和考核结果,定期通报工作进展。

全面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

科学合理调整禁限养区划定范围

按照生态环境部、农业部《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要求,坚持以地定畜、以种定养,根据土地承载能力确定畜禽养殖规模,科学合理调整禁限养区划定范围。

根据县域农牧对接方案,建立配套沼液池(罐)、配套管网、堆肥场、储液池等

全面建成

建设农牧对接绿色循环体2个

1个

1个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7.5%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8%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稳定在98%以上

3

培育提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

培育2家有机肥生产企业;支持建设区域性沼液配送服务中心,开展沼液储运、垫料供应、管网管护等社会化服务;继续实施沼气工程,支持规模畜禽养殖场沼气或沼气发电用于生产生活。

4

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

有机肥替代化肥面积3.6万亩、商品有机肥1.2万吨

有机肥替代化肥面积3.6万亩、商品有机肥1.2万吨

有机肥替代化肥面积3.6万亩、商品有机肥1.2万吨

5

推广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

利用新技术

推广使用环保型饲料;引导采用节水型饮水器、干清粪工艺和发酵床养殖;推广减臭综合技术;推广粪污收集还田利用、沼液肥料化利用和水肥一体施用技术。

2018年推出2家发酵床模式示范养殖场。

6

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

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95%

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98%

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

7

美丽牧场建设

建成省级美丽牧场6个

建成省级美丽牧场14个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8日印发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