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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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罗阳镇拟向全县公开招聘罗阳镇临时工作人员共10名,其中社区6名,科室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社区临时工作人员6名,科室临时工作人员4名。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有敬业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年龄在18—35周岁(含)之间,泰顺户籍;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退伍军人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男性); 6.身体健康。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21日—6月25日。(周六周日除外) 2.报名地点:泰顺县罗阳镇人民政府(西大街55号,五楼党建办505办公室),联系人:鲁小芬,联系电话:59282610。 3.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罗阳镇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到指定报名点报名,接受资格审查。 五、招聘程序 考试工作由罗阳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各占考试成绩的50%。 笔试:主要以《申论》形式考察个人工作能力。 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用 按考试综合成绩择优确定聘用人选,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一年)。有关待遇按照我县行政事业单位临时人员聘用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帮助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费。 附:罗阳镇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
罗阳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9日 罗阳镇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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