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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生态搬迁中预留保障房 困难山民 下山可安居
发布日期:2018-06-22 14:57:24浏览次数: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顾春、陈祥磊 字体:[ ]

泰顺县搬迁户董夫足实现了“进城安居梦”。他说,自己老宅基地32.9平方米,新房面积102.65平方米,共计获得补助28701元。

泰顺县人民政府日前印发暂行办法,通过生态搬迁廉租房、共有产权房等模式创新,重点破解困难家庭搬迁难问题。

据介绍,小区保障房当中将预留20%作为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房房源。生态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在建的生态搬迁小区已预留房源用作廉租房、共有产权房,重点为纳入生态大搬迁清单、乌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和廊桥—氡泉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生态保护范围内需要搬迁且唯一原房拆除,或者无房困难群众提供住房保障。

去年3月,泰顺县打响涉及4.5万余人的“生态大搬迁”战役,计划通过3年努力,实现4.5万人下山进城入镇。截至今年3月底,该县已完成搬迁7148户、2206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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