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办〔2018〕6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泰顺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三步走”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三步走”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根据《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三步走”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村整建办〔2018〕5号)要求和省、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置系统”的指示精神,按照实施乡村振兴生态宜居的要求,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建立完善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四分四定”体系,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确保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三步走”目标如期实现。
(二)工作目标。到2022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实现建制村基本覆盖,生活垃圾总量实现“零增长”目标,全县利用五年时间进行全力攻坚,基本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运行体系。分类处理取得明显成效,农村居民基本养成分类习惯,处理设施无害化,回收利用资源化,村容村貌全面改观,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焕然一新。
第一步,一年见成效。到2018年底,新增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55个,创建省级试点村10个,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5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0%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8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99%以上。
第二步,三年大变样。到2020年底,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80%以上;累计创建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15个;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9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第三步,五年全面决胜。到2022年底,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实现全覆盖;创建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20个;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60%以上、资源化利用率基本达100%。
(三)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全民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坚持属地管理为主,部门协同联动推进,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全民意识,充分调动社会团体、广大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坚持精准规划、优选工艺。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规划,衔接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合理布局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站点,处理工艺以太阳能沤肥为主,快速成肥机器为辅,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提高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
——坚持绩效导向、严格标准。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绩效考核。严格执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规范》(DB33/T 2091-2018)标准,依据相关标准建立健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
——坚持科学管理、持久运行。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后期长效运行机制建设,做好长效运行、建章立制、科学管理,提高运行管理规范化水平。试行购买农村环卫保洁服务,鼓励第三方建设管理运维的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站点,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运行机制,确保各类垃圾处理设施及时建成并稳定长效运行。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乡镇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切实将垃圾分类目标任务及时分解到各村,夯实分类处理基础,确保各地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二)强化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健全分类处理体系。加快从“户集、村收、乡镇运、县处理”的传统集中处理模式向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高效处理模式转变。各乡镇要结合自身实际,做好垃圾分类规划,加强配套资金投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合理配备保洁员数量,确保分类工作有效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垃圾分类、收集分拣、分类处理、处置模式、设施建设等方面。
1.垃圾分类。农村垃圾可分为四大类: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重点突出厨余垃圾和可回收垃圾这两类。
(1)厨余垃圾也可叫可腐烂、可堆肥垃圾。主要包括剩菜剩饭、菜叶果皮、腐烂瓜果、动物内脏、零食碎末等生活垃圾,以及作物秸秆、枯枝烂叶、谷壳、笋壳、残次水果等生产垃圾。
(2)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塑料、金属和布料等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垃圾。
(3)有害垃圾。指存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有毒的物质、对环境造成现实危害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包括电池、荧光灯管、过期化妆品等。
(4)其他垃圾。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难以回收的废弃物。
2.收集分拣。根据农村实际和农民群众意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可采用“农户一次源头分类+村保洁员二次分类”模式。
农户一次源头分类是指农户对农村生活垃圾按会烂和不会烂进行分类,并投放到对应的垃圾桶(箱)。
村保洁员二次分类是指村保洁员将村民投放的垃圾分类收集运送到垃圾处理设施点进行二次分拣,主要分拣混杂在厨余垃圾中的其他垃圾和分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及其他垃圾。
3.分类处理。
(1)可腐烂垃圾处理。集中运送到指定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点统一处理。离城区处理设施较近的村(居),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城区处理体系,分类和处理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2)可回收物处理。各村自行联系废旧品回收企业、个体经营户收购,或由村保洁员负责处理,可回收物应尽量回收。
(3)有害垃圾处理。根据有害垃圾处理的有关规定,定点投放,统一纳入城镇生活垃圾处置体系。
(4)其他垃圾处理。按原模式纳入城镇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其中建筑垃圾运送到建筑垃圾填埋场或农村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工业固体废弃物、医疗废弃物、农村面源污染物等进入相关部门处置体系。
(三)强化处理能力提升,加快推进处理设施建设。原则上离城区较远的社区均需配备一座垃圾资源化处理站(点)。制定垃圾设施建设方案,完善环卫保洁设施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站(点)日常管理办法等制度,以具备可操作性的运行机制来保障分类处理设施运行规范化、常态化。
(四)强化资源回收利用,推进再生循环体系建设。加强农村垃圾分类回收利用链的建设,培育一批资源回收、资源生产加工再生龙头企业。根据农村生活类、产业类、服务消费类和公共机构类等四类再生资源特点,分类建立不同模式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合理布局回收网点,推广垃圾资源化利用“兑换超市”,推行智能回收及网购送货回收包装物等方式回收再生资源。构建便民利民的回收网络,推动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鼓励出台地方性政策措施,扶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加快发展,引导资源回收和垃圾处理两网融合,优先支持供销社再生资源利用平台对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站(点)、农村垃圾处理静脉园建设和运行。
(五)强化制度标准执行,扎实推进运行体系建设。加强分类处理的制度标准执行,以制度标准规范源头分类。建立村级考核检查制度,督促农户做好垃圾分类,提高分类投放准确率。开展处理设施的网络化建设试点工作,建立源头分类减量可评估,末端收集运输可计量。建立分类处理信息统计上报、部门协作配合、考评奖惩等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泰顺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由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职责。各乡镇要切实履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财政项目资金和人力物力,及时研究解决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推进工作中的问题和难题,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通力合作、协同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加强机制建设。健全资金投入机制,强化资金保障,前期硬件设施建设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项目资金,县级财政保障后期管理运行费用。健全土地供给机制,保障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用地,确保设施建设如期落地。健全职能部门通力合作机制,县生态搬迁办负责农村垃圾有效收集经费管理(含保洁员工资、垃圾运输费用)及清洁乡村考核;县环保局负责部分垃圾设施设备(包含垃圾桶、垃圾车等)的购置,承担2017年-2018年期间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涉及的行政村的采购工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镇建成区范围内村域垃圾分类;罗阳镇(环卫所)负责城关垃圾填埋场运行维护;县住建局负责垃圾填埋场建设;县委农办(县农业局)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可腐烂部分的处置;县经信局负责可回收垃圾的回收利用工作。健全保洁机制,加强农村保洁队伍建设,培养一支爱本职、善管理、懂技术、能操作的保洁队伍,确保设备设施保持良好运行状态。积极探索市场化运行机制,创新运行管理模式,提高农村保洁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专业水平。
(三)加强示范引领。扎实开展典型示范创建活动,积极申报省级高标准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工作。组织参加源头减量和农户分类、回收利用、设施提升、制度建设、文明风尚和长效管理等五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专项行动。
(四)加强宣传教育。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宣传教育计划,编制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手册。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开展公益宣传。开展垃圾分类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建设生活垃圾处理示范教育基地和农村垃圾静脉园。
(五)加强督导考核。加强对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目标考核,把垃圾分类处理纳入生态文明建设、五水共治、土壤治理、美丽浙江、健康浙江、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同时将垃圾分类成效作为对各乡镇年度考核的重要评价依据。
附件:1.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验收标准
2.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验收计分表
附件1
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验收标准
根据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动员会的部署和《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三步走”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按照分步逐级验收,现场对源头分类、回收利用、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分类覆盖面等分类处理目标任务实绩考核验收,所开展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基本达到5个方面的标准:
一、验收内容、标准和依据
(一)有源头分类的举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分为易腐烂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等,农户熟悉垃圾类别,能够按垃圾类别进行准确分类和投放。
1.有稳定的保洁员队伍。普遍建立适合分类体系的保洁制度,村庄保洁人员数量基本满足要求,队伍较为稳定。
2.宣传氛围浓厚。向农户家庭分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宣传资料;在村(社区)有宣传橱窗、标识;主干道两侧张贴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图画;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站(点)有相关管理规定。
3.加强教育培训。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实施垃圾分类教育培训“五个一”制度,即一个体系、一套设施、一支队伍、一本读物、一堂课,通过“大手拉小手”带动身边的家庭成员参与并践行垃圾分类。
4.完善村规民约。建立村规民约,引导农民积极参分类。开展“绿色家庭” “生态家庭”“美丽家庭”星级评定。
(二)有健全的回收网络。建立以“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置”的回收利用体系。
1.因地制宜设置回收设施。村庄、农户家庭、公共场所、公共机构、企业等设置专门的分类回收设施。
2.健全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合理布局布点,提高建设标准,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违规站点。
3.完善回收网络。建立回收利用制度,探索“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实现“线上交投、线下回收”。
(三)有再生利用和资源化机制。农村有机垃圾、塑料垃圾、纸质垃圾、布料与木纤维垃圾、金属垃圾、渣土、砂石、砖瓦陶瓷、玻璃等垃圾进行分级处理,综合利用,各有去向。
1.建立健全资源化利用机制。建立垃圾企业投入为主、政府适当支持的运营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资源化再生运营。
2.强化示范带动。建立资源化转化基地,发挥其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作用,集中力量打造一批有亮点、有效果的花园、果园、菜园、茶园、苗木基地,农村垃圾处理静脉园,以此辐射带动资源的回收和推广应用。
(四)有完备的无害化处理设备设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采用焚烧、机器成肥、太阳能沤肥及综合处理等设施保证达标排放,无害化处理。
1.垃圾收集设施完备。科学配置分类垃圾桶、垃圾箱,收集设施基本完备,数量基本符合要求。
2.垃圾运输设施齐全。配备垃圾收运车,车辆外部干净,运输过程不抛洒滴漏,实现一般垃圾与厨余垃圾分类运输。
3.完善垃圾处理终端设施。处理终端选址科学,兼顾村庄位置和污水处理设施配套。
4.产出物无害化。机器成肥设备产出物应达到《有机肥料》(NY525—2012)相关指标要求,确保有机肥出路。
(五)有分类处理覆盖面的实绩。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经费保障机制,完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年度任务,任务村基本实现家庭分类全覆盖,分类垃圾去向明确,设施建设按期完工,长效运维管理政策健全。
二、验收的组织实施
按照村(社区)、乡镇、县(市、区)、设区市、省验收的程序实施。各地要在全面总结年度工作的基础上,组织人员或委托中介机构等,按照资料完整、数据真实、逐村踏勘的要求,对照本标准进行考核验收。客观填写验收计分表,并将验收结果报省农办。省农办将验收结果报省农办(省村庄整治办)。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验收实行百分制,80分以上为合格。
在县(市、区)、市完成验收的基础上,省农办(省村庄整治办)将会同有关部门或组织第三方绩效评估,对照验收标准进行抽查检验。并邀请省人大、省政协督导。抽查检验主要以主要分听取汇报、查阅档案、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其他有关考核内容将按《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年度检查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浙村整建办〔2016〕30号)文件执行。
附件2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验收计分表
序号 | 指 标 | 标 准 | 分值 | 验收分 | |
1 | 源头分类 | 宣传氛围浓厚。农民源头分类精准,无混装乱倒。有稳定的保洁队伍。 | 10 | ||
垃圾分类教育培训“五个一”制度,即一个体系、一套设施、一支队伍、一本读物、一堂课。 | 5 | ||||
纳入村规民约,引导农民积极参分类,自觉转变观念。 | 5 | ||||
2 | 分类回收 | 开展绿色家庭等活动创建。 | 5 | ||
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和垃圾兑换超市。 | 5 | ||||
因地制宜设置再生资源只能回收设备。 | 5 | ||||
3 | 资源化利用 | 建立健全资源化利用机制,资源利用明确。 | 5 | ||
联村或联镇建设农村垃圾处理静脉园,资源化转化基地运作良好。 | 10 | ||||
4 | 无害化处理 | 垃圾手机设施完备,垃圾运输设施齐全。 | 10 | ||
处理终端选址科学,兼顾村庄位置和污水处理设备配套,产出物无害化。 | 10 | ||||
5 | 分类处理 覆盖实绩 | 任务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经费基本保障,出台长效运行政策。 | 10 | ||
任务村基本实现家庭分类全覆盖。 | 10 | ||||
任务村设施建设按期完工,设备运行良好。 | 10 | ||||
6 | 合 计 |
验收人: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