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泰顺县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
2017年,我县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国务院“约法三章”精神和我省28条办法、六个严禁的要求,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浙江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有力地促进了我县经济社会的平稳健康发展。2017年县本级“三公”经费支出1532.45万元,比2016年下降19.33%,比2017年预算数下降42.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8.14万元,比2016年上升188.72%,比2017年预算数上升8.97%;公务接待费支出684.44万元,比2016年上升3.69%,比2017年预算数下降37.78%;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223.03万元,比2016年上升100%,比2017年预算数上升17.38%;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586.84万元,比2016年下降52.14%,比2017年预算数下降56.53%。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超上年决算数的说明:由于上年出国(境)经费基数低,只有13.21万元,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38.14万元,超上年决算数24.93万元。原因主要是省台办交由我县落实台湾南投县廊桥捐建工作。今年县组织了十二人的队伍参观台湾“特色小镇” 二、公用用车购置费超上年决算数的说明:2016年我县实施车改工作,公、检、法等单位均纳入车改范围,为大幅压减执法车辆各单位当年均未采购执法车。2017年县人民法院、交通警察大队、司法局、公安局、道路运输管理局、公路管理局均有更新执法车。 三、公务接待费超上年决算数的说明:由于我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新设立9个乡镇,该9个乡镇2017年共支出95.55万元。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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