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1004/2018-54961
  • 组配分类:
  • 国资监管
  • 发布机构:
  • 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8-08-09 08:16:5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关于泰顺县双涧溪水力发电有限公司资产处置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8- 08- 09 08 : 16 浏览次数: 字体:[ ]

泰国资〔2018〕10号

泰顺县双涧溪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对固定资产处置的请示》悉,根据《泰顺县国有企业产权管理暂行办法》(泰政办〔2016〕89号)相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共泰顺县委办公室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纵深推进全县住房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清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泰顺县委办公室〔2018〕34号)精神,同意你公司账面原值316974.44元,净值83957.97元的电站管理房(D级危房)作拆除报废处置。

二、文件下达后,请你公司积极落实危房拆除事宜,并尽快办理相关权证注销手续,调整相应账务。

特此批复。

 

 

泰顺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8年7月23日

关于泰顺县双涧溪水力发电有限公司资产处置的批复.DOC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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