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1004/2018-54962
  • 组配分类:
  • 国资监管
  • 发布机构:
  • 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8-08-09 08:19: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关于泰顺三插溪水力发电有限公司资产处置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8- 08- 09 08 : 19 浏览次数: 字体:[ ]

泰国资〔2018〕11号

泰顺三插溪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固定资产报废的报告》悉,根据《泰顺县国有企业产权管理暂行办法》(泰政办〔2016〕89号)相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账面原值总额243350.00元,净值总额28150.08元的固定资产作报废处置。

二、请按照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上述资产清理变现及残值回收等具体工作,并及时调整有关账务。

特此批复。

附件:固定资产报废清单

 

 

 

泰顺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8年7月23日

关于泰顺三插溪水力发电有限公司资产处置的批复.DOC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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