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1001/2018-4969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号:
  • 泰政办〔2018〕82号
  • 发布机构:
  •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8-09-05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CTSD01-2018-0007

(有效)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顺县城镇建设工程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CTSD01-2018-0007

泰政办〔2018〕8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泰顺县城镇建设工程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城镇建设工程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关于同意确定泰顺县城镇建设工程管理办公室机构规格的批复》(温市编〔2017〕52号)精神,成立泰顺县城镇建设工程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城建办),作为县政府直属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县城新城区项目建设、老城区旧城(旧村)改造、污水总厂及给排水管网建设。

(二)负责做好承建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投标工作、委托监理及施工全过程的组织、协调、监督、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资料归档,办理产权登记和资产移交手续。

(三)负责县政府指定的重点片区土地经营开发工作,配合县有关部门实施罗阳中心城区土地储备方案。

(四)配合有关部门编制政府投资项目的中长期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城建办设6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科(计财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档案管理、保密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宣传思想、统战、工青妇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政务公开等;负责组织实施绩效考核与综合考评;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编报财务报表;负责财务管理、劳资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参建单位的资信证明与各项保证金的管理;负责审核、拨付工程进度款及工程其他费用,按项目进度定期编报资金计划、资金使用情况;督促竣工项目工程结算办理,编制竣工项目财务决算;负责财经纪律及各项工作制度的制订及落实;承担归口管理国有公司资产的维护和管理,指导国有公司投融资工作。

(二)技术科(前期办)。

配合县有关部门编制政府投资项目中长期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对相关项目进行开发策划及项目前期市场分析,委托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规划、建筑、市政等方面的设计; 负责建设项目的立项、项目可行性研究(建议书)、水土保持、环境评估、地质勘察、地质灾害评估、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负责办理基础设施、公建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土地报批手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罗阳中心城区内土地储备规划和土地储备年度计划。

(三)工程一科。

负责县城新城区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审价、招投标、施工许可及工程结(决)算等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三通一平”、定线放样等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进度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处理工程技术问题、办理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手续;负责对建设工程规划和工程施工、工程监理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工程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安全检查和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组织对工程相关资料收集归档并进行项目产权移交。

(四)工程二科。

负责县城旧城(旧村)改造等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安排;负责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审价、招投标、施工许可等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三通一平”、定线放样等工作;负责办理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手续;负责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进度的日常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安全检查和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做好项目工程结算工作,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做好项目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办理项目产权移交手续;负责监督承包人履约工程保修义务。

(五)市政建设科。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城关市政基础配套设施、园林景观、污水总厂及给排水管网建设的规划编制、项目审核、报批以及建设工作的协调;做好城关市政基础配套设施、园林景观、污水总厂及给排水管网建设,负责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进度的日常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我县城关市政改造建设工作的各项配套政策和年度计划。

(六)政策协调科。

负责收集和研究与城市规划、项目前期、工程建设、旧城旧村改造有关的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国家级卫生县城、省级示范文明县城等各项创建工作;负责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政策规定的贯彻落实,制定相关配套细则;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各类合同、协议及文书资料,配合工程管理;负责各类合同协议的审查工作;负责监督落实项目建设的形象进度、任务计划和考核检查;负责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事宜;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牵头办理等工作;协助属地乡镇做好拆迁安置政策的制订和法律法规咨询及宣传。

三、人员编制

县城建办事业编制27名(其中从罗阳中心城区工程建设中心划转17名,县城乡住房改造建设办公室划转3名,县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划转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总工程师1名,中层领导职数9名。

四、其他事项

(一)泰顺罗阳中心城区都市型功能区管委会与县城建办实行集中办公,统一管理。

(二)泰顺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归口县城建办管理。

(三)调整后,罗阳中心城区工程建设中心事业编制4名,其中负责人2名;县城乡住房改造建设办公室事业编制5名,其中负责人2名;县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事业编制5名,其中负责人2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5日印发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