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1001/2018-49718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机构编制
  • 文 号:
  • 无〔2018〕0号
  • 发布机构:
  •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8-09-05

《泰顺县交通工程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根据《温州市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动态管理实施办法》(温市编〔2017〕3号)、《关于同意确定泰顺县交通工程建设办公室机构规格的批复》(温市编〔2017〕49号)等精神, 设立县交通工程建设办公室,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周边县(市、区)做法,并经2017年12月6日县编委会议和2018年2月9日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对县交通工程建设办公室的领导职数进行核定和调整。现结合工作实际,对该办公室的职能、编制、人员等进行明确。

二、起草根据

根据温市编〔2017〕49号批复精神,设置县交通工程建设办公室,为县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经费财政全额拨款。

三、具体内容

(一)主要职责

1.承担政府投资的县级及以上重点交通工程项目的业主职能和建设职能;负责重点交通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建设管理,参与投融资工作。

2.协助工程项目前期调研、总体计划、立项申请等准备阶段工作,负责项目建议书批复后的前期工作,具体包括工可研究、环评、水保、地质勘探、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土地报批、规划施工许可、发包和招投标等相关事项。

3.负责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度、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等相关工作和施工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协调、监督及其他事项的处置,协调各乡镇开展征地、拆迁等政策处理工作及有关问题。

4.负责工程项目的资金预算、财务管理及相关合同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编制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计划,落实投资计划和审核计量工程款,统一拨付工程进度款及工程其他经费,监督工程款的使用。

5.负责组织工程交(竣)工验收,办理工程结算、财务决算和工程移交。

6.负责重点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模式创新研究。

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1.综合科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文秘、文印、信息、档案、保密、考勤、目标管理、值班、接待、后勤保障等日常事务;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职称申报、机关事务、电子政务、政务公开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本机关内部制度建设;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宣传统战、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和工青妇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和重要批示件的牵头办理等工作;参与项目招投标和建设工程廉政工作。

2.计财科

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编报财务报表;负责财务核算与管理工作;负责对参建单位的资信证明与各项保证金的管理;负责审核、拨付工程进度款及工程其他费用,按项目进度定期编报资金计划、资金使用情况;督促竣工项目工程结算办理,编制竣工项目财务决算;负责办理产权登记和资产交接手续;负责单位日常财务、劳资管理;负责财经纪律的制订和执行,并监管归口管理国有公司的财务和投融资工作;负责编报投资统计报表;承担归口管理国有公司资产的维护和管理,指导归口管理国有公司投融资及招商引资工作;配合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

3.政策协调科

承担涉及项目实施的政策处理把关工作;参与工程沿线房屋拆迁、地上附属物等调查摸底、评估、补偿、安置等工作;协助负责拆迁安置政策制订和法律法规咨询及宣传,及时督促协调拆迁安置、补偿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负责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事宜; 协助建设项目的临时用地、坟墓迁移、征地补偿、拆迁安置、用水、用电、管线迁移、“三通一平”等相关手续的办理报批和合同协议的统一签订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各类政策处理的合同、协议及文书资料;配合有关部门解决项目遗留问题,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房地产权证、规划许可证等有关证件办理,负责监督落实项目建设的形象进度、任务计划和考核检查。

4.前期科

负责拟订承建项目的年度建设计划,参与编制政府投资项目的中长期建设规划;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程项目前期调研、总体计划、立项申请等工程准备阶段工作;组织项目工可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负责与设计单位对接并组织评审及报批;负责项目工可批复后各阶段的前置专题研究报批及工程招投标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各类前期资料。

5.工程管理科

负责收集研究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建立健全工作技术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负责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审核及报批;组织开展有关工程方案的优化和评审;负责专业技术人员交流和业务培训;负责监督管理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情况及保证金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承担工程造价管理;组织开展有关工程创优工作,负责工程进度、与现场签证审核、工程进度报表编报、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政府采购等合同履约管理和结(决)算,参与项目前期工作。

负责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合同交底及项目施工全程质量监督管理;负责项目的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并组织工程交(竣)工验收及水保、环评、档案等各专项验收工作;申报办理项目交、竣工的接养手续,参与项目建设的前期专项审查及技术咨询,负责监督检查项目施工的动态质量、试验检测、技术标准及环评、水保实施情况;负责检查监督工程实体质量和质量管理行为,使用的材料、设备质量、数量及人员到位情况;负责监督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 负责监督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工程延期、合同纠纷等工作;负责办理工程结算,牵头工程项目档案的整理。

6.安全监督科

负责监督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事故 应急救援演练;负责协调火工品的审批及安评工作,负责标化工地的建设管理,督促建设单位文明施工,督促落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及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化施工;负责施工区域道路畅通、防台防洪、安全标识、用水、用电、用车等安全设施的检查落实,参与施工专项方案的审查与监督实施;负责安全台账的建立及相关资料的收集、存档,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评比,负责对安全经费支出的监督审查,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开展“平安工地”达标考核活动。

(三)人员编制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

解读机关:泰顺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解读人:胡国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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