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泰顺县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荣获全省双第一
发布日期:2018-09-07 14:41:46浏览次数: 来源:泰顺发布 字体:[ ]

近日,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公布的2018年1-6月全省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泰顺县水质指数为2.40,斩获全省第一,继上半年全省环境空气综合指数排名第一之后,泰顺县再获水环境质量第一,坐实全省"环境质量第一县"称号。

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排名通报制度已经实行多年,前几年主要公布PM2.5浓度排名,从2016年开始同时公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我县已经连续两年获得年度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全省第一。

2018年1-6月泰顺县环境空气质量指数为16~95,级别为一~二级,其中一级(优)125天,占69.1%,二级(良)56天,占30.9%,优良率为100%。在全省优良率排名位列第一位。

水环境质量排名通报制度于2017年首度实施。2017年7月,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公布实施《浙江省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方案(试行)》,按照国家《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试行)》,对全省11个设区市、69个县级单元的水质指数进行排名,水质指数越低说明水环境质量越好。

在2017年12月首次公布的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中,泰顺县水质指数为2.71,居青田县之后,位列全省第二;在本次公布的排名榜上,泰顺县水质指数降低了0.31,为2.4。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跃居全省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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