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民政局2019年工作总结 |
近年来,我县民政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扛起“民政为民”使命担当,全力推进民政事业健康发展,在基层社区治理方面,罗阳镇门楼外村、雅阳镇和平村、泗溪镇白粉墙村被列为首批浙江省农村引领型社区;在社会组织发展方面,县慈善组织孵化基地被评为省级首批慈善孵化基地,县农商行荣获第六届“浙江慈善奖”机构捐赠奖;在社工人才培育方面,率全市之先出台《关于促进我县社会工作的“十条意见”》扶持激励机制,并将在社会工作领域作出重点贡献的人员列入县人才新政享受对象之一;在生态殡葬改革方面,率全国先河,于2017年实行首例“裁执分离”违法建坟案件。下面我就2019年民政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民政局基本情况 今年初,在全县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之后,县民政局及时完成与县移民办机构合并、集中办公、人员统一管理。经核定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下属事业编制57名(含参公编制13名),承担社会组织和社工人才培育发展、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殡葬改革、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区划地名及婚姻(收养)登记等主要职能。现有领导班子:党组书记1名、局长1名、副局长4名,党组成员2名,内设4个行政科室,下属10个事业单位。目前,全局共有76名干部职工,其中:公务员10名,参公人员8名,事业单位干部职工38名、编外人员(临时工)20名。 二、工作情况 (一)坚持改革创新,夯实基层治理基础 一是不断完善城乡社区治理。通过“选优配强队伍、充分听取民意、及时化解问题”,减少行政村26个,完成市下达任务数21个的128%,全县无一起信访件、无一起群体事件、无一起恶意扰乱案件。以“互联网+”工作理念,深入推进基层减负专项整治,推广“智慧村社通”普及应用,进一步精简各部门涉及村社的业务应用系统和服务终端,规范各类业务应用系统与村社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的共享范围、方式和标准,实现数据一次采集、资源多方共享,实实在在减轻村居在工作台账、三务公开、上墙制度等难题,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最多零次跑等功能,该应用自8月30日推广以来,已注册286个村社,居民注册2444个,其中党员1071人。 二是社会组织和社工人才培育发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扶老助残、恤幼济困、助学助医、应急救援及社区矫正的重要作用,有效链接更多人、财、物资源为社区治理所用。以红色工程为引领,创新载体服务基层,依托县社会组织公益园,创新民政局党总支+社会组织联合党委的“党建联盟共建”模式,发展社会组织拓展型党组织78家,全面实施百会结百村行动,10家社会组织与村(社)帮扶结对,联合村党组织开展活动95次,参加志愿工作人数4200人,落实为民办实事 54件,扶持项目资金20万元,结对困难党员6户,结对贫困户99 户;以培育扶持为抓手,提升机构能力建设,举办第六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投入近20万元,资助扶持9家社会组织在助老、青少年以及社区服务等领域开展公益服务项目,同时,借助“焕新乐园”公益项目在泰顺落地生根,助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帮扶,2017年以来,由县内6家公益类社会组织先后承接项目,累计为6周岁~16周岁儿童的85名低保家庭实施从环境到心灵的关爱帮扶,共计投入资金70万元。新增国家级社工99人(连续两年超额完成市定任务数)、社工岗位29个、培育3家民办社工机构,新编录入第四批共21家社会组织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推荐性目录,圆满完成29家社会组织“双随机”抽查、104家社会组织“互联网+监管”掌上执法等工作。截至目前,我县共登记注册社会组织485家,其中,经认定为慈善组织8家、具备税前抵扣资格8家、公开募捐资格1家。依法登记的支持型、枢纽型城市和农村社区社会组织数共计52家,覆盖率分别为87.50%和59.38%。 (二)坚持绿色发展,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 一是推广节地生态葬法。累计投资200万元,在东溪乡建成首个节地生态葬法设施,年底投入使用,同步推进仕阳等3个乡镇树葬区建设进度。投入1400万元,完成殡仪馆主体迁建工程建设进度量80%,预计明年下半年投入使用。进一步强化私坟“禁新改旧”、骨灰流向跟踪等监管手段,实施私坟“禁新”网格化管理,每月对各乡镇开展“一巡查、一通报、一排名”机制,查处新建、扩建、翻新私坟273座,通过迁移、拆除、生态化改造等方式治理私坟1409座。委托第三方开展骨灰安放流向跟踪管理,建立重点监管名单制度,共实施骨灰流向跟踪1680例,共查处116例不合格,并对不合格安葬骨灰实行通报并采取二次跟踪。抽调精干力量入驻移风易俗专班,采取每月抽查、随机抽查及例行检查等方式,突出“八严二提倡”抓丧事简办,如,每月联合县交警大队等职能部门,分两组在新城大道、S228超速运输检测站两个点对丧事用车开展专项整治。每月通过系统随机抽查2-3例丧事办理情况进行全程跟踪,重点对宴请标准、占道搭棚、污水直排等相关情况进行严查,共查处通报90例停柩天数超5天以上的案例。 二是“身后一件事”引跑改成效。联合跑改办、公安、社保等职能部门,印发“身后一件事”“零次跑”实施方案,对死亡火化、户口注销、丧葬费发放和材料进行回炉再造,整合了死亡表格、亲属关系等5件重复提交材料证明,改为由“身后一件事审批表”代替,并依托政务服务平台,由涉及部门网上审批,截至目前,共办理46件,真正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是推行绿色殡葬惠民举措。继续实行以奖代补机制,积极倡导绿色殡葬、生态殡葬理念,每年3月固定开展1次集体树葬活动,全年共实施树葬、壁葬及海葬32例,奖补资金7万元,对火化后骨灰实行生态葬法给予补助,共补助662人共计资金33万元。同时,全县公益性生态公墓对特殊困难群众免费提供墓穴,今年共实行免费安葬32例。 (三)坚持服务为先,立足民政领域和谐稳定 我局始终立足全局,把握新时代民政工作的职责作用,推动民政工作更好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服务为民、问计于民、施策利民为工作准则,有序推进低保专项治理、区划调整及殡葬改革等社会热点、难点工作,积极有为、稳妥化解水库移民安置历史遗留问题,通过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不断拓宽移民创业致富渠道,进一步加强移民历史遗留问题的化解,移民生产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移民群体和谐稳定的态势不断得到强化,同时,对来信来访,均以最大的热情、最大的耐心,做好疏导和动员,并及时给予政策解答。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是社会组织培育力度依然薄弱。社会组织已成为多元社会治理中不可忽视的一支力量,我县社会组织的登记数量虽逐年攀升,但总体发展还落后于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表现于行业分布不均衡、机构质量总体偏低以及政府扶持手段缺乏等突出问题,因此,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关键在政府部门,尤其是业务主管部门应形成合力,对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和政府职能转移目录清单,逐步把社会能自主解决、行业组织能自律管理的职能转移给社会力量,切实推动政府职能转变,重点培育一批能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后承担起行业规范、协调、管理、监督职能等社会组织,逐步形成门类齐全、布局合理、覆盖广泛、发展有序的社会组织体系。 二是殡葬改革任务依然艰巨。受“厚葬”观念影响,传统的殡葬风俗习惯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思想观念陈旧、基层重视不足及执法队伍薄弱,导致私坟翻新、丧事大操大办等丧葬陋习时有发生,尤其是在丧事集中办理方面,受当前老殡仪馆办丧设施条件所限,且新殡仪馆主体迁建工程尚在推进中,城关主城区实施集中办丧困难重重。建议县政府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通过宗祠、文化礼堂、家宴中心、小区管理房等多渠道给予有效补充。 三是基层力量薄弱制约民政改革发展。2016年以来我县虽增设民政管理员11名,但无直接隶属关系,而明确配备且从事民政工作的聊聊无几,加之各乡镇临聘人员使用频率较高,部分乡镇民政工作甚至以临聘人员为主,大多数基层民政队伍从事民政工作时间短且显年轻化,有些甚至还未满1年,加之人员的频繁调整、业务水平参差不齐,与繁重的、高要求的工作任务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很大程度上影响基层民政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民政整体工作的推进。因此,建议县委编办应进一步对全县民政队伍建设开展调研,根据现代民政工作职能和实际需求,按照《泰顺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加快推进民政事业一体化的意见》(泰政发〔2012〕111号)文件精神,“1万人以下的乡镇按1-2人配备,1万人以上的乡镇按3-5人配备专职民政干部”的要求,抓好专职乡镇民政干部的配备,确保每个乡镇都有1名以上专职民政干部。同时,有条件的乡镇,应通过购买公益性岗位,充实和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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