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顺县 “120”急救指挥中心资产调拨的批复 |
泰财资〔2019〕952号 泰顺县“120”急救指挥中心: 你单位《关于固定资产调拨的申请报告》(泰急指〔2019〕4号)悉。根据《泰顺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泰政办〔2016〕120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将账面原值合计238,000.00元的多道心电图机等固定资产(具体详见附件)调拨至有关乡镇中心卫生院。 二、请调出、调入单位抓紧办理上述资产调拨相关事宜,并将交接单报送财政局备案。同时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要求和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及时做好资产云系统和政采云车控系统中的数据调整工作,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财务账和资产云系统数据相符。 特此批复。 泰顺县财政局 2019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泰顺县卫生健康局,有关乡镇中心卫生院。 泰顺县财政局办公室 2019年12月1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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