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教育局 2019年部门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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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教育局(含下属各单位)以下简称泰顺县教育局 一、泰顺县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泰顺县教育局(本级)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具体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县人民政府部署的各项教育工作任务;指导和协调各乡镇、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 2.研究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确定教育事业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编制教育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和检查教育规划和计划的实施工作;负责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扩大教育公共服务。 3.负责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统筹推进全县社区教育和终身教育工作;大力推进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全面推进民办教育综合改革,管理和指导全县民办教育;宏观管理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各级各类学校推广普通话和使用规范汉字工作。 4.主管全县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县师德师风建设;组织教育系统教师职称评审和指导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 5.管理和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党建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6.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德育、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安全教育和国防教育等工作;负责校园安全防范、综合治理和稳定工作;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和关心下一代工作。 7.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负责全县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8.指导全县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教师教育工作。 9.负责统筹管理全县教育系统经费、财务、基建、校产和国有资产;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教育经费筹措政策、学校收费政策;进一步拓宽教育融资渠道,整合资源,加快学校建设;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10.管理全县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和国际合作工作,促进国际间及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教育工作的友好往来。 11.管理和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等工作。 12.负责全县教育督政和督学工作,对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各乡镇政府、各级各类学校单位.的教育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和评估;完成国家、省、市教育督导机构交付的有关督导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下属各学校基本职能: 1.学前教育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坚持民主管理,依法办园,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和决定。 (2)自觉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教育行政法规,不断提高教育水平。 (3)实行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为家长解除后顾之忧,热忱为家长服务。 (4)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和基本权利,尊重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为儿童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合理组织幼儿一日生活活动和其它活动,促进幼儿体智德美等和谐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5)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保证幼儿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6)充分利用幼儿和社区的资源优势,面向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早期教育宣传、指导等服务,促进家庭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 (7)贯彻幼儿教育法规、传播科学教育理念、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培训师资,发挥市示范性幼儿园的示范、辐射作用。 2.小学教育 (1)对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学习并组织实施。 (2)自觉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教育行政法规,不断提高教育管理能力和教学水平。 (3)贯彻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积极发挥教育作用。 (4)营造和创设教育均衡的环境,探求教育均衡发展的方法,加强学校建设,促使教育优质、均衡、持续的发展,努力营造一个具有特色的学校。 (5)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学校环境,开展各级各类创建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学校创建成果。 (6)按照上级要求,促进学校教育经费的有效管理和合理使用。 3.初中教育 (1)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 (2)试行教育与教学相结合的原则,对中学生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3)负责本单位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全力推进素质教育。 (4)负责本单位教职工人事管理、履行教师聘约,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 (5)重视学生的思想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培养学生的文明习惯。 (6)加强安全制度建设,完善安全管理网络,做好各项安全措施,确保中学生人身安全。 (7)向家长及社会宣传中学生教育知识,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形成家园共育。 4.高中教育 (1)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 (2)试行教育与教学相结合的原则,对高中学生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3)负责本单位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全力推进素质教育。 (4)负责本单位教职工人事管理、履行教师聘约,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 (5)重视学生的思想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的文明习惯。 (6)加强安全制度建设,完善安全管理网络,做好各项安全措施,确保中学生人身安全。 (7)向家长及社会宣传中学生教育知识,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形成家园共育。 5.职业教育 (1)对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学习并组织实施。 (2)自觉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教育行政法规,不断提高教育管理水平。 (3)贯彻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4)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学校环境,不断巩固和发展学校创建成果,为我县经济建设服务。围绕涉农专业、建筑专业、雕刻专业为主体,护理专业、学前专业、会计专业等为辅的职业教育布局。为我县经济建设过程中培养初、中级专业技能人才及让一部分学生通过3+2、五年一贯制及单招单考等模式升入高一级学校继续学习深造。 (5)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双证制及农村预备劳动力等各类社会培训工作、满足企事业单位对人才专业技能提升的需求。 (6)管理、协调本单位的外事工作。承办教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6.成人教育 (1)对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学习并组织实施。 (2)自觉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教育行政法规,不断提高教育管理水平。 (3)贯彻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加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4)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学校环境,不断巩固和发展学校创建成果,为我县经济建设服务。 (5)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双证制及农村预备劳动力等各类社会培训工作、满足企事业单位对人才专业技能提升的需求。 (6)管理、协调本单位的外事工作。承办教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7.特殊教育 (1)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 (2)使用一般的或经过特别设计的课程、教材、教法和教学组织形式及教学设备,对有特殊需要的儿童进行旨在达到一般和特殊培养目标的教育,它的目的和任务是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的要求和特殊儿童的教育需要,发展他们的潜能,使他们增长知识、获得技能、完善人格,增强社会适应能力,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3)贯彻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加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4)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学校环境,不断巩固和发展学校创建成果,为我县经济建设服务。 (5)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双证制及农村预备劳动力等各类社会培训工作、满足企事业单位对人才专业技能提升的需求。 (6)管理、协调本单位的外事工作。承办教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泰顺县教育局预算包括:教育局本级人员经费及局属7个学区教办、泰顺县教师发展中心、泰顺城市学院、泰顺县职业教育中心、高级中学(2所)、初级中学(9所)、泰顺县西旸中学(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小学(公办43所)、幼儿园(12所)、泰顺县培智实验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单位人员和项目资金的预算。 2.2019年度泰顺县教育局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及下属78个事业单位预算,具体如下:(列表)
二、泰顺县教育局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泰顺县教育局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泰顺县教育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145.65万元、上年结转5138.39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53542.33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70.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43.9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8.33万元、农林水支出20.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82.72万元、其他支出31.27万元、。泰顺县教育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68284.04 万元。 (二)关于泰顺县教育局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泰顺县教育局2019年收入预算68284.0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138.39万元,占7.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145.65万元,占92.5%; (三)关于泰顺县教育局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泰顺县教育局2019年支出预算68284.04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 教育支出53542.3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324.19万元、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1138.66万元、学前教育3512.15万元、高中教育4065.12万元、其他普通教育支出12092.19万元、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694.01万元、其他教育支出350.35万元、初中教育8830.85万元、小学教育17575.71万元、职业高中教育2090.28万元、其他职业教育支出1103.97万元、成人高等教育143.18万元、其他成人教育支出36万元、特殊学校教育444.96万元、其他特殊教育支出80.2万元、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20.95万元、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39.55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0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09万元全部为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70.11万元。其中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82.3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9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91.58万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1.8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2343.94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8.26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335.69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88.3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8.33万元全部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20.24万元。其中其他农业支出19.59万元、其他扶贫支出0.65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4682.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82.72万元全部为住房公积金支出。 其他支出31.28万元。其中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6.59万元、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4.6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1332.22万元,占75.2%;日常公用支出2841.69万元,占4.2%;项目支出(包含学校的项目支出)14110.13万元,占20.6%。 (四)关于泰顺县教育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泰顺县教育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3145.6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63145.6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48795.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9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21.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33.91万元。 (五)关于泰顺县教育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泰顺县教育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3145.65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7038.13万元,主要是工资标准调整预算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类)支出48795.53万元,占7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7494.4万元,占11.9%;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2221.81万元,占3.5%;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4633.91万元,占7.3%;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294.66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局和各学区教办的工资和公用经费。 (2)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1104.55万元,主要用于教师发展中心的工资和公用经费。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3320.5万元,主要用于学前阶段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公用经费和学前幼儿困难学生的资助。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17444.6万元,主要用于小学阶段办公教师工资的支出。 (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8772.25万元,主要用于初中阶段办公教师工资的支出。 (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4032.44万元,主要用于高中阶段办公教师工资的支出。 (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8686.35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各学校的公用经费、基础设施改造、设备购置、教师培训和各学校发展等支出。 (8)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职业高中教育(项)1897.76万元,主要用于职业教育中心人员工资、学生资助和学校发展建设等支出。 (9)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968.7万元,主要用于职业教育中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0)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成人高等教育(项)142.69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学院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其他成人教育支出(项)36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教育经费支出。 (12)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274.18万元,主要用于培智学校公办人员工资支出、学校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3)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其他特殊教育支出(项)80万元,主要用于特殊教育助学等专项支出。 (14)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470万元,主要用于教师培训经费、学前教育专项资金、校舍维修改造,市民生实事教育工程,民办教育专项等支出。 (15)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270.8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教师生活补助金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582.3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教师春节一次性慰问金、教育局本级离休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937.19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局本级及下属78个事业单位公办人员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974.88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局本级及下属78个事业单位公办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8.26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局本级公务员医疗保险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213.56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局本级及下属78个事业单位事业公办人员医疗保险费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633.91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局本级及下属78个单位公办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泰顺县教育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泰顺县教育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3201.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1332.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1869.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泰顺县教育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泰顺县教育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泰顺县教育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泰顺县教育局2019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32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19.36万元,下降65.2%,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省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9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00%(上年执行数9.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培训、学习考察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有温州市统一安排泰顺县第七中学、泰顺县培智学校、泰顺县罗阳二中校长出国学习考察,2019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3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46.2%。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政府部门领导专家来泰指导或检查工作本级政府部门和局本级到各乡镇学校指导或检查工作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制度变化、局本级到各乡镇学校指导工作公务接待费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00%(2018年执行数为1.3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教育系统公车已移交县公务用车中心,无公务用车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泰顺县教育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5万元,增长1.2%,主要是用于教育局本级日常公用开支。 2.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泰顺县教育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泰顺县教育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泰顺县教育局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943.96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1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反映。 1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初中教育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高级中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高级中学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指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部门所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研究生)的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各类高等院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指反映除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支出、化解普通高中债务支出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18.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职业高中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职业中学、农业中学(含普通高中改制的)、半工(农)半读中学的支出或补助费。 19.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指反映除初等职业教育、中专教育、技校教育、职业高中教育、高等职业教育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职业教育方面的支出。 20.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成人高等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函授、夜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方面的支出。 21.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其他成人教育支出(项):指反映除成人初等教育、成人中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成人广播电视教育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成人教育方面的支出。 22.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的支出。 23.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其他特殊教育支出(项):指反映除特殊学校教育、工读学校教育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特殊教育方面的支出。 24.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项):指反映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农村中小学校舍新建、改建、修缮和维护的支出。 25.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项):指反映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的支出。 26.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除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农村中小学教学设施、城市中小学校舍建设、城市中小学校教学设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项目以外的教育费附加支出。 27.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指反映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2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训练(项):指反映各级体育运动队训练补助及器材购置等方面的支出。 2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残疾人康复、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残疾人体育、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应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应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6.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3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事业运行、农垦运行、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病虫害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农业行业业务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防灾救灾、稳定农民收入补贴、农业结构调整补贴、农业生产支持补贴、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农产品加工与促销、农村公益事业、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农村道路建设、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发展、社会发展、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农业建设专项补助、扶贫事业机构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3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0.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缴收入安排的支出)。 4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反映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42.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附件: 1、2019年县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19年县级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2019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4、2019年县级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5、2019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6、2019年县级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7、2019年县级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8、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9、2019年县级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泰顺县教育局 2019年4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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