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风景旅游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 |
一、泰顺县风景旅游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风景名胜和发展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编制全县旅游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年度目标,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指导。 2、负责全县旅游业的宏观管理,指导旅游产业结构调整、市场体系培育、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参与旅游交通、食宿等配套设施网络以及其他重点旅游建设项目宏观指导。 3、负责编制申报全县旅游发展资金的投资计划,建立旅游开发招商引资项目库,引导旅游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配合财政局做好旅游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审核和旅游发展资金的使用监督。 4、研究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统一组织全县风景旅游整理形象的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和旅游商品的生产销售;负责收集研究旅游市场动态信息,并提供旅游信息咨询服务;归口管理旅游涉外事务。 5、负责全县各级风景名胜区的保护、规划、开发和管理;负责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和除城市、集镇规划区外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审批管理;参与风景名胜区内城市、集镇规划的编制及调整;负责全县风景旅游资源的调查建档和规划开发利用,并协调资源保护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的申报和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初评推荐;指导全县各级旅游度假区、主题公园和各类旅游区(点)的管理。 6、负责全县旅游行业的管理,负责旅游行业标准、服务规范的推广实施,负责审核旅游企业、宾馆饭店、特种旅游项目和核准旅游定点单位工作;负责全县旅游业的统计工作。 7、承担《风景名胜区条例》、《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浙江省风景名胜区条例》、《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工作。 8、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投诉;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旅游交通、旅游价格、旅游安全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旅游娱乐工作。 9、管理和指导全县旅游教育培训和岗位资格考试认证工作,指导和协调旅游行业人才交流和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评工作;指导全县旅游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指导风景旅游协会的工作。 10、负责全县风景旅游业的票务管理。 11、承办县政府和上级风景旅游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泰顺县风景旅游管理局预算为局本级预算。 二、泰顺县风景旅游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泰顺县风景旅游管理局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泰顺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泰顺县风景旅游管理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1725.47万元。 (二)关于泰顺县风景旅游管理局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泰顺县风景旅游管理局2019年收入预算1725.4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761.04万元,占44.1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4.43万元,占55.9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三)关于泰顺县风景旅游管理局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泰顺县风景旅游管理局2019年支出预算1725.4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55.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1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848.93万元,占49.20%;日常公用支出70.50万元,占4.10%;项目支出806.04万元,占46.7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泰顺县风景旅游管理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泰顺县风景旅游管理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25.4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964.43万元、上年结转761.04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55.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19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五)关于泰顺县风景旅游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泰顺县风景旅游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64.43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1621.48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没有安排形成。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94.18万元,占7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6.87万元,占18.33%;卫生健康(类)支出23.19万元,占2.4%;住房保障(类)支出70.19万元,占7.27%;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649.18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的行政运行支出。 C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旅游宣传(项)15万元,主要用于旅游宣传推荐、外出促销等活动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30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旅游项目建设、规划编制、小长假黄金周市场监督、旅游行风建设、教育培训、行业管理、政策法规和课题研究、国旅创建工作经费等旅游业管理方面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0.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25.8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0.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9.9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医疗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3.2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70.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六)关于泰顺县风景旅游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泰顺县风景旅游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19.4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48.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70.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泰顺县风景旅游管理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泰顺县风景旅游管理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泰顺县风景旅游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泰顺县风景旅游管理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1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7.65万元,增长36.42%,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县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9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0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人员因公出国(境),无发生费用。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36.42%。主要用于来访人员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来访人员考察调研公务活动增加多形成。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卜属预算单位人员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9月份全县公车改革后我局无公务车,数量为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泰顺县风景旅游管理局本级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0.5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5万元,下降2.12%,主要是人员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泰顺县风景旅游管理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泰顺县风景旅游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县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泰顺县风景旅游管理局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100%已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5万元。 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 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旅游宣传(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用于旅游宣传推荐、外出促销等活动支出。 (十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来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的医疗经费。 (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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