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答复县人大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61号建议的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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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政办提〔2019〕4号 翁宗福等2位代表: 你们《关于依法保护“百步峻岭”历史文化名胜和名木古树群的建议》悉。现答复如下: 泰顺悠久的历史给我们留下很多文化瑰宝,全县古道和古树名木尚有一定存量,其中也蕴藏着丰富的历史信息和文化内涵。百步峻古道起始于罗阳镇北外村上庄,止于三滩村,是三滩岭古道的组成部分,也是泰顺十八条古道之一。 一、关于要求235国道三滩至罗阳段走向设计方案进行优化,以达到道路建设与历史文化名胜保护两不误的问题。235国道泰顺司前至罗阳段,是235国道泰顺段改建工程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省、市、县交通路网规划中的重要建设项目之一,路线全长约13.46公里,设计时速为 60km/h,投资约14.18亿元。截至目前,该项目用地预审材料正在按自然资源部要求补件中。235国道三滩至罗阳段为该项目其中一段,我县交通运输部门已根据专家论证、审查会意见、委员代表建议等,对该段线位方案做了深入研究和比对,按不影响用地预审报批红线的前提下进行优化,并在实施过程中先对古树进行迁移,古道材料进行拆除集中安放,待项目实施完成后将采用“以旧修旧”的方式,沿道路外侧进行古道的修复及古树二次移植,将影响降至最低。 二、关于要求林业部门对“百步峻岭”古树的树龄重新鉴定的问题。我县已于2017年委托杭州感知科技有限公司对全县古树名木开展了普查工作,“百步峻岭”古道的部分枫香被认定为90-99年的古树名木后备资源。根据《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第二批试点的通知》(全绿办〔2016〕3号)、《浙江省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浙林造〔2016〕40号)、《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356号)规定,开展古树名木普查工作,对古树的树龄重新鉴定,需待后续普查或补充调查认定这些树木达到100年以上才能认定为古树。 三、关于要求文化旅游部门依法对“百步峻岭”古道提出保护方案的问题。由于该段古道并非文物保护单位,在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中未予以登录,因此该古道没有划定两线范围。但我县就施工过程中对古道可能存在的影响行为,已针对性地采取了以下几点保护措施:1.施工方案尽量避开古道,并注意土方和滚石对古道造成破坏和影响,工程完工后第一时间对古道进行修缮,确保古道通行的完整性;2.施工方案中确实无法避行的,应对相关设施或古树采取异地搬迁安置保护的办法,确保不受损坏。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加强和改进文物保护工作的方式方法,力推文物保护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最后,非常感谢你们对泰顺文物保护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代表工委。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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