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泰顺县“三公”经费决算情况(本级) |
2018年,我县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国务院“约法三章”精神和我省28条办法、六个严禁的要求,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浙江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有力地促进了我县经济社会的平稳健康发展。2018年县本级“三公”经费支出1521.94万元,比2017年下降0.69%,比2017年预算数下降32.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2.07万元,比2017年上升36.52%,比2018年预算数下降19.89%;公务接待费支出653.3万元,比2017年下降4.55%,比2018年预算数下降34.0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256.66万元,比2017年上升15.08%,比2018年预算数上升0.65%;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559.91万元,比2017年下降4.59%,比2018年预算数下降41.68%。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超上年决算数的说明:2018年我县因公出国10批26人次,主要为捐建台湾廊桥工作赴台文化交流16人次,赴英国和丹麦文化合作交流活动、赴泰国老挝参加展览会和赴香港公务考察等共10人次。 二、公用用车购置费超上年决算数的说明:2017年我县由于车改原因,大幅压减执法车辆购置。2018年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局、县水利局均有更新执法车。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