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汇总)部门决算 |
一、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3.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 4.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组织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各类违法直销和传销、生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经济违法行为,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标准、计量、特种设备、认证认可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5.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考评,监督检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负责食品安全协调指导,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食品检测检验信息和全县食品安全状况(分析)报告。 6.负责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生产、流通环节的食品抽检工作;负责督促农贸市场举办单位开展上市商品检测和落实食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7.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及标准;组织实施餐饮服务单位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调查评价;负责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 8.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保健品和化妆品的法定标准及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有关保健食品及化妆品监督抽验。 9.依法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责任。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依法负责对各类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10.依法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振兴工作,指导辖区管理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协调较大产品(商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省级发证)申请受理,监督检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企业;负责组织名牌产品推荐工作。 11.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做好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诉和举报工作。 12.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13.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推荐省、市著名商标,组织认定县著名商标;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广告经营单位资质和广告发布的审核、审批。 14.负责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标准的实施和监督检查,治理无标工作,推进技术标准战略,组织推进企业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负责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的备案服务工作,组织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等“采标”工作并参与确认验收,推行ISO9000系列标准;负责组织机构代码、物品条码和产品防伪的推广应用和监督;组织实施农业标准化和服务标准化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产品监督管理和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推广应用;负责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WTO/TBT)的培训、咨询组织等工作。 15.负责管理计量工作。负责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授权;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计量标准的考核、复查、授权及监督检查;负责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负责商品计量、卫生医疗计量和定量包装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组织计量纠纷仲裁检定工作;负责自愿性认证、强制性认证和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监督管理工作。 16.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受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工程告知,办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操作证换、发证工作,监督管理特种设备相关人员培训、考试机构;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组织实施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组织推广应用特种设备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方法。 17.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依法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推进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审报。 18.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的有关工作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负责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认定制度,配合实施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19.负责监督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管理城乡集贸市场的中药材交易;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 2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2. 泰顺县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二、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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