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持续发展,保障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权益,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0号)和《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财政厅 关于印发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浙医保联发〔2019〕15号)及《泰顺县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泰政发〔2018〕96号)规定,出台《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明确了哪些方面的内容?
明确了工作目标、参保范围和参保方式、统筹基金筹资标准和财政补贴方案、实施时间和参保缴费时间、缴费方式、总体安排和职责分工、工作要求等内容。
▶适用范围、筹资要求、筹资标准、参保方式
1.适用范围:适用于城乡居民中具有本县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中小学校在校学生、托幼机构在园幼儿以及已登记户口的新生儿。非本县户籍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子女可自愿参保。2.筹资要求:“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略有结余”。3.筹资标准:总额1020元,各级财政741元,个人306元,库区人员166元。4.参保方式:整户参保。(1)本县户籍居民由户籍所在乡镇、村(居)、合作银行窗口办理参保;非本县户籍的参保人员在居住地乡镇、村(居)委会、合作银行窗口办理。(2)未成年人,由其父母(或监护人)自行到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合作银行窗口办理参保。
▶参保时间
(一)集中参保登记期(40日):10月10日至11月20日。参保人员应在11月10日前将保费存入“市民卡”账号;11月13日-11月19日开始批量扣款或缴费;11月20日至11月30日为数据整理期不能办理参保缴费及扣款。
(二)查漏补缺期(20日):12月1日至12月20日。期间漏保人员按正常缴费(306元)。
(三)年度结转期(10日):12月21日至12月31日。年度结转期不能办理参保缴费。
注:从2020年1月1日开始零星参保人员按筹资标准由个人全额缴存(1020元),不享受财政补贴政策,待遇享受时间由缴费到账后第60日后开始享受。
▶新生儿的参保及待遇享受时间
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且入户本县,父母有一方参加本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不需缴纳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从2021年起按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
出生当年按以下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疗待遇:1.出生3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的,即可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医疗待遇;2.出生3个月之后办理参保手续的,从参保次月起享受当年度剩余月份的城乡居民医疗待遇。
父母双方均未参加本县城乡医保的新生儿,缴纳306元,办理参保手续的时间和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医疗待遇同上。
▶注意事项
1.我县的外嫁女(含入赘)户籍一直未能迁入,具体情况有: 一是户籍未能迁入,有结婚证;二是户籍未能迁入,无结婚证,但育有子女的;三是户籍未能迁入(持有居住证),无结婚证,未育有子女的。针对以上三种对象户口未迁入的本县居民家属可均视作本县户籍人员,享受相应的财政补贴。
2.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可由村集体经济给予适当补贴,也可接受社会捐赠。
▶从什么时间开始执行?
本方案于2019年10月 27日起执行。
一、泰顺电视台《泰顺新闻》栏目报道:
二、泰顺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的政策宣传与解读材料
(宣传海报)
(宣传折页 A面)
(宣传折页 B面)
三、走村入户对《泰顺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进行政策解答与宣传
自《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的通知》政策实施以来,为提高惠民政策群众知晓率,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医保工作人员通过走村入户形式,深入田间地头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广泛宣传政策、深入解读内容,并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细心解答,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
四、《泰顺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动员部署、政策宣讲与业务培训
为扎实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确保相关业务正常开展,各乡镇陆续对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政策宣讲与业务培训。要求各乡镇多措并举开展政策宣讲,并对参保对象、缴费标准、缴费时间、缴费方式等注意事项作详细解读,营造良好的征缴氛围。同时明确责任,把握时间节点,抓好工作落实,强化协调配合,推动筹资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征缴工作圆满完成。
五、政策执行的便民方式:快速办理指南(农商手机银行-丰收互联缴费流程、支付宝缴费流程)
县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告诉大家该如何快速参保:“第一步,持市民卡、身份证、户口本到村社区或乡(镇)政府进行参保确认;第二步,将钱存入自己的市民卡;第三步,在11月20日之前未参保的人员,可以在12月1日至12月20日到窗口行政审批中心四楼和农商行的柜面进行参保登记和缴费。”
据了解,操作过程中,部分市民卡可能会出现扣款不成功的现象,如果是11月13日开始 到11月20日期间扣款不成功的,可以通过支付宝、银行柜面或地税窗口进行缴纳 ,支付宝缴费的具体操作是这样的:点开支付宝-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并点击进入-选择“我为自己缴”,根据社保缴费提醒进行缴费即可;选择“我帮他人缴”为他人缴费,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再根据社保缴费提醒进行缴费即可。
(农商手机银行-丰收互联缴费流程) (支付宝缴费流程)
六、其它新闻媒体报道
泰顺发布政务微信公众号:【关注】@泰顺人,这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须知,你得了解一下!
竹里畲乡政务微信公众号:竹里畲族乡召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动员部署暨业务培训会
筱村宣传政务微信公众号:筱村镇召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动员部署暨业务培训会
泰顺新闻网微信公众号: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全面启动
泰顺新闻网: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全面启动
泰顺新闻网:速看!记者教你快速交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