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办〔2020〕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泰顺县深化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深化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2019年12月,泰顺县被浙江省食安委正式命名为全省第三批“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市、区)”。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创建成果,推动食安泰顺持续共建、全民共享,着力健全创建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后续工作措施不减、力度不松、氛围不淡,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的深度治理阶段,结合泰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及中央、省、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要求,全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完善制度与强化监管、示范带动与全面推进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坚持党政同责,严格监管执法,凝聚共治合力,加快构建法制化、专业化、现代化、社会化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确保广大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二、工作目标
(一)食品安全整体状况稳定向好。全县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二)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全面提升。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着力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模式。食安县创建深化工作经得起上级检查、跟踪评价,每年对照《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市、区)评价细则》自评总分达到90分以上。
(三)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持续提高。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持续提高群众及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工作措施和成效的认可度、满意度,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状况总体满意度保持在80分以上,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在90%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工作责任清单化。进一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按照《泰顺县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清单》要求,明确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及各乡镇、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推动和提升地方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责任清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乡镇食安办规范化建设的星级评定管理,探索实施“一镇一特色”模式,通过以创促建,引领带动全县食品安全治理和保障水平整体跃升。
(二)监管手段现代化。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标准化+监管”模式,完善农贸市场快速检测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快速检测室管理,保持其正常运行。科学制(修)订产业发展和监管急需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和操作规范,规模以上农产品种养殖基地、大型商超、农贸市场、集体用餐配送、学校食堂等单位以及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全面提升“学标用标”能力,推动“互联网+监管”,加强大数据、区块链等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探索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监管执法、基层治理、信用公示等监管平台与“四个平台”的融合运用;强化培训教育,培育全科网格员队伍,有效发挥“市场监管”平台日常管理协调作用。
(三)风险管控常态化。进一步完善和提升食品安全群防群治体系建设,加速食品安全与“四个平台”基层网格融合力度,着力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食品监督抽检,抽检样品覆盖所有农产品和食品企业、品种、项目,推行靶向性抽检,有序分离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评价性抽检。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从严打击危害食品安全刑事犯罪行为。健全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和舆情监测处置体系,加大舆情监测力度,建立重大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完善信息公开、信息通报、风险会商等机制,组织开展应急培训,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食品安全事故及事件应急处置率达100%。
(四)全程监管体系化。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优化调整食品四大环节监管模式,确保食品从“田间地头到餐桌”全链条监管。
1.严格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及时预警质量安全风险。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全面实施限制使用农药退市管理。建立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的记录制度。规范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推进城区家禽“定点屠宰、杀白上市”工作;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注重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鼓励支持“三品一标”认证,加快推进品质农业发展。
2.严格“三小一摊”监管。深化“三小一摊”登记管理信息化建设,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合法合规经营。积极推进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综合治理,强化属地管理、按期巡查、严格准入,逐步实现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小作坊禁止生产目录和日常检查,小作坊登记建档和监督抽检覆盖率均达100%,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2%以上,小餐饮持证率和监管率达到95%以上,全面打造名特优食品作坊。
3.严格食品生产流通监管。加大食品安全“双随机”检查工作力度,持续推进食品生产企业HACCP体系建设,督促生产企业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鼓励引导规模以上的企业进行HACCP体系认证。紧紧围绕重点地区、重点时段和重点产品持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提升,完善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品等经营企业电子追溯系统建设。加强食品经营主体网上有效管理,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促销、以次充好、销售假冒伪劣等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4.严格餐饮服务监管。全面实施校园(含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报告制度。持续推进餐饮服务单位、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阳光厨房”建设。持续深化百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强化落实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责任。贯彻《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开展网络订餐“净网行动”,推动小餐饮治理。
5.严格餐厨废弃物监管。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地沟油”行为,防止餐厨废弃物以“地沟油”等形式回流餐桌,涉嫌环境违法行为的,由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6.严格餐饮具及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具集中消毒检查,依法查处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不符合标准餐饮具行为。有效落实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一次性餐饮具和餐具洗涤剂等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重点食品相关产品种类的监督抽查覆盖率达到100%。
7.严格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强化农村集体聚餐备案指导和厨师培训,引导厨师持证上岗,提高家宴备案率,鼓励支持改造提升农村家宴放心厨房。强化监管部门指导督促作用,确保农村集体聚餐饮食安全。
(五)社会共治多元化。进一步扩大食品安全科普宣传范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中小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教育,全面完善县、镇(乡)两级科普基地建设,普及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知识。拓宽社会监督渠道,深化“四个你我”活动,发挥行业自律、义工监督、专家咨询等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探索实施奖励企业内部知情人如实举报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区域共保体机制,有效发挥政府公益险兜底作用,完善商业保险产品,引导企业积极投保,不断扩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覆盖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有关部门要防止和摒弃“奖牌到手、创建到头”的错误思想,牢固树立创建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责任意识,不断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推动创建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轨道。继续发挥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在动态管理中的统一领导作用;各乡镇、县食安委成员单位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将深化创建工作纳入属地政府重点工作,切实把深化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抓紧抓实抓细。
(二)落实责任分工。深化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工作任务重、标准高、涉及面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切实强化大局意识和协作意识,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继续加强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对于在创建过程及动态管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认真整改解决,并及时通报相关情况。
(三)强化工作保障。要将深化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作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重要抓手,纳入本地食品安全工作总体布局,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切实满足深化创建工作需要。要严格检查考核,将深化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纳入对各乡镇、有关部门的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由县食安办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通报、整改,并及时将督查整改情况向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加大对深化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相关举措、工作进展和成效的宣传力度,广泛凝聚“深化创建无止境、食安治理未穷时”的共识,进一步巩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县,打造品质幸福泰顺”的浓厚氛围。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