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执行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 |
泰国资〔2020〕2号 各国有企业: 根据《泰顺县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泰政办〔2018〕112号)精神,现将2019年度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执行情况报送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2019年度存在工资列支的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二、报送内容 (一)2019年度工资总额执行情况报告。报告应以正式行文方式报送,其内容应对企业当年度各类人员增减变动情况和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二)2019年度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执行汇总表(附件1)。 (三) 2019年度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执行明细表(附件2)。 (四)2019年度工资总额执行情况相关佐证材料:1-12月工资表、1-12月工资科目明细账、其他工资性列支材料。佐证材料应为企业财务资料,需能完整、准确地反映2019年度工资总额列支情况。 三、报送程序 请各国有企业于2019年2月7日前将以上预算执行编报材料经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按审批权限报送到县国资办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科(县财政局406室)或各预算主管部门,联系电话:67588603。 泰顺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0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财政局、各企业主管部门。 泰顺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0年1月1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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