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市级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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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财行〔2020〕66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温州市财政局、温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温州市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温财行〔2020〕6号)精神,经县民宗部门组织申报、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现将2020年市级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60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本款列2020年“2012399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预算科目。 请你们严格按照《浙江省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泰顺县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并认真做好公示公告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0年市级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0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16日印发 附件: 2020年市级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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