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项目(部分)补助资金的通知 |
泰财社〔2020〕66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残疾人保障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19〕79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下达2020年残疾人保障补助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社〔2020〕33号)、《泰顺县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实施细则(试行)》(泰残〔2018〕38号)等精神,经研究,现将我县2020年度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项目(示范户、贷款贴息及其他帮扶项目)补助资金151.22万元予以下达(详见附件)。该款项列 “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预算指标。 该补助资金由残联部门通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平台管理系统发放至补助对象,并联合各乡镇及时将发放情况通知各困难对象,确保价格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发放到位。 附件:1.2020年残疾人种养(个体)示范户补助资金汇总表 2.2020年残疾人贷款贴息补助资金汇总表 3.2020年其他就业创业帮扶项目补助资金汇总表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残联,县府办、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各有关乡镇财务管理中心,赖立峰副县长。 泰顺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1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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