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部分乡村振兴(西部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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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财农〔2020〕669号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拨付2019年部分乡村振兴(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建设)大专项资金的通知》(温财农〔2019〕758号)精神和《关于下达2019年度部分乡村振兴(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建设)大专项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温乡村振兴办〔2020〕2号)任务要求,结合我县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目标任务,现将乡村振兴(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建设)大专项资金380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相应增加“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预算指标。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补助资金实行分批拨付,开工后拨付资228金万元,剩余补助资金152万元待项目竣工后拨付。 请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将县级下达的补助资金及时落实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设立乡村振兴(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建设)大专项资金项目专账,明细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19年部分乡村振兴(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建设)大专项资金及任务清单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实施乡村振兴 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16日印发 附件: 2019年部分乡村振兴(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建设)大专项资金及任务清单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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