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报送2020年度市级财政专项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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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财农〔2020〕679号 县扶贫老区工作办公室: 根据市财政局 市扶贫办《关于下达2020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温财农〔2020〕18号)以及《关于印发温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温财农〔2020〕13号)精神,需在资金下达60日内报送资金使用计划,截至目前,尚未收到你单位资金分配建议。为此,请你单位根据市级资金来源(详见附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报送资金使用计划。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需明确资金具体用途、项目建设内容、补助标准、补助额度、绩效目标等内容。 附件:2020年度市级专项扶贫资金来源明细表 泰顺县财政局 2020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20日印发 附件: 2020年度市级专项扶贫资金来源明细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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