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1004/2020-37799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发布机构:
  • 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0-10-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关于下达2020年度泰顺县大中型水库移民
后期扶持基金(结余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 10- 30 10 : 38 浏览次数: 字体:[ ]

泰财社〔2020〕685号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水库移民安置办公室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通知》(浙财社〔2020〕62号),经研究,现将2020年度泰顺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结余资金)51万元下达给你们。此款51万元增加我县2020年度“2082202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支出预算指标。

请按照《浙江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浙财社〔2018〕49号)和《泰顺县水库移民专项资金项目扶持管理暂行办法》(泰政办〔2016〕23号)等相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监督检查,待项目完成后,由县民政局移民服务中心组织验收。根据《泰顺县水库移民专项资金县级报账制实施细则(试行)》(泰移办〔2016〕50号),经报账后,由县民政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方,实施方应及时将资金拨付给项目承建方。请各相关单位加强移民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2020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结余资金)分配表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民政局

2020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财政厅、省移民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移民办),县府办、县监察局、县审计局,赖立峰副县长。


泰顺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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