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1004/2020-37800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发布机构:
  • 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0-10-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关于下达2020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
资金(第一批第三次)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 10- 30 10 : 40 浏览次数: 字体:[ ]

泰财建〔2020〕686号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浙财建〔2019〕159号)、《泰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顺县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泰政发〔2018〕67号)和《泰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顺县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的补充意见>的通知》(泰政发〔2018〕83号)等精神,经研究,现将2020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一批第三次)158.7万元下达给你们。该款项列“2140601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预算指标。

请严格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在依法合规、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0年新建通自然村公路项目资金下达明细表(2020车购税第三次)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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