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的通知 |
泰财社〔2020〕691号 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 为更好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进一步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20〕2号)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20〕70号)等精神及我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开展情况,现将2020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322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县人民医院168.15万元、县中医院153.85万元。该款项列2020年“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预算指标。 请你们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将补助资金用于公立医院改革工作,同时,请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绩效管理,确保完成工作绩效目标。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府办、县监察委、县审计局,郭素琴副县长。 泰顺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2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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