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及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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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财社〔2020〕692号 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卫生健康专项补助资金通知》(浙财社〔2020〕29号)精神及我县卫生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现将2020年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及医疗废物信息采集终端项目专项资金66万元下达给你们。该款项列2020年“ 2109901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预算指标。 请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做好资金使用工作,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2020年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及医疗废物信息采集终端项目专项资金分配表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府办、县监察委、县审计局,郭素琴副县长。 泰顺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2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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