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泰顺县农业绿色发展先行示范项目之茶果园绿色防控示范推广项目资金的复函 |
泰财农〔2020〕698号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9〕8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9〕49号)精神,经过防控物资采购招标、物资申报和发放、茶果园现场安装和培训等环节,农药减量增效工程之茶叶绿色防控示范推广项目201万元,果树绿色防控示范推广项目60万元已完成。现将泰顺县农业绿色发展先行示范项目之茶果园绿色防控示范推广项目资金261万元拨付给你单位,并相应增加“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预算指标。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浙江省农业厅(浙农专发〔2016〕70号)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泰顺县财政局 2020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监察委、县审计局,雷子亮副县长。 泰顺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2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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