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泰顺县2018年面上水利建设和管理任务(高效节水)及下达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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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财农〔2020〕700号 泰顺县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7〕99号)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第一批面上水利建设和管理等任务的通知》(浙水计〔2017〕32号)及《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面上水利建设和水利管理任务的通知》(泰财农〔2018〕401号)等精神,结合我县水利建设实际,对2018年第一批面上水利建设和水利管理任务(高效节水)进行调整,项目相关台账已经县水利局审核,现将调整后的泰顺县2018年面上水利建设和管理任务(高效节水)及补助资金260万元下达你单位(详见附件1、附件2),并相应增加“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预算指标。 请你们严格按照《浙江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浙财农〔2015〕37号)、《泰顺县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泰财农〔2016〕355号)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加快推进工程建设,确保建设内容不缩水、建设标准不降低,同时切实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强化专款专用,确保2018年度水利建设和水利管理任务按计划完成。 附件:1.泰顺县2018年面上水利建设和管理任务(高效节水)调整表 2.泰顺县2018年面上水利建设和管理任务(高效节水)补助资金分配表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水利局 2020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监察委、县审计局,雷子亮副县长。 泰顺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27日印发 附件1:
泰顺县2018年面上水利建设和管理任务(高效节水) 项目调整表
附件2: 泰顺县2018年面上水利建设和管理任务(高效节水) 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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